樊仿(1514年—?),字一甫(或一览),号北莱,江西进贤县人,南昌府南昌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樊仿
大明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按察司佥事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出生甲戌十二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万氏
亲属(子)之翰、之屏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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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乡试第四十一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九名进士[1][2],礼部观政,初授直隶桐城知县,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调任直隶丹徒县知县[3]。丁忧归,起复,三十八年九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十一年二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又调任湖广佥事,隆庆二年(1568年)十月升贵州右参议,四年三月升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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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樊公敬;祖父樊曰邦;父樊义,母万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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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绪《丹徒县志·卷二十一·职官表》页十一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益
明朝桐城县知县
1553年-1555年
继任:
章汝槐
前任:
郭士髦
明朝丹徒县知县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上任
继任:
王同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