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射箭

身心障礙者參與的射箭

残疾人射箭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其中一个项目之一,无论是比赛型式一或是规则都似正常的射箭运动。

残疾人射箭
最高管理机构世界射箭总会
特征
是否男女混合男性、女性和混合
分类夏季运动
存在
残奥会1960年至今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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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早于1960年罗马残运会已存在的项目[1],参赛运动员必定是要在肢体上出现残疾,而运动员会被以上下肢和躯干的功能进行分级,站姿的称之为arst级,另外的坐姿组分为arw1级与arw2级。

在赛事中,只设一个70米靶,并分为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与女子团体赛组,又分为站姿与坐姿组。在团体赛中共要派出3位运动员作赛,队中必定要有1位是属于坐姿运动员。

与正常的射箭,残疾人射箭有一部分特殊的规则,如运动员在发射的时候,持弓臂不可以支撑轮椅的任何部位、坐姿组运动员脚不得接触地面、轮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线上稳定发射、坐姿组运动员的轮椅四个轮子分跨在起射线上,而站姿运动员两腿要分跨起射线,后脚不得触线,但准予两脚同时间踏线,又规定运动员射完箭后,站姿运动员需立即携带器械退到限制线后,但坐姿运动员可以在起射线上等候下一组的发射。最后是坐姿运动员不可以使用厚度超于15厘米的坐垫,或是外加厚度超过13毫米的支撑板,而支撑板的厚度是不超过5厘米的背垫。

在残运会射箭赛事中,比赛场赛必要为坐姿运动员供应可以自行入场的通道和候射区、起射线等设施。除此之外,每名运动员都会有一个最少有1.3米的活动空间,在个人赛的箭道上,宽度要至少2.6米、团体赛为至少3.9米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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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rchery - Paralympic Athletes, Photos & Events.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2024-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9) (英语).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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