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通政司观政,授青县知县,三十三年调河间县,重建当地学宫,捐俸置学田,又创立瀛州书院[2],三十八年升大理寺评事,三十九年升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升郎中,四十二年升重庆知府,四十六年升本省下川南道副使[3],四十七年患病归乡。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王遇宾 - 晋吾,丁卯八月初二日生,辛卯十四,通政司政,授青县知县,乙巳调河间县,庚戌升大理寺评事,辛亥升刑部主事,癸丑升员外,升郎中,甲寅升重庆知府,戊午升本省副使,己未患病。
- ^ 乾隆《河间县志·卷三》:王遇宾,字晋吾,昆山籍。万历三十三年以进士任,重建学宫,捐俸置学田为永赖计,创立瀛州书浣;杜公应芳旧府志称其兴学爱民。行取大理评事,后陞刑部主事。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万历四十六年五月,升重庆知府王遇宾为下川南道副使,从四川巡抚饶景晖奏保也。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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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许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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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河间县知县 1605年-16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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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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