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通政司觀政,授青县知县,三十三年调河间县,重建當地學宮,捐俸置學田,又創立瀛州書院[2],三十八年升大理寺評事,三十九年升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升郎中,四十二年升重庆知府,四十六年升本省下川南道副使[3],四十七年患病归乡。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王遇宾 - 晉吾,丁卯八月初二日生,辛卯十四,通政司政,授青县知县,乙巳调河间县,庚戌升大理寺評事,辛亥升刑部主事,癸丑升员外,升郎中,甲寅升重庆知府,戊午升本省副使,己未患病。
- ^ 乾隆《河間縣志·卷三》:王遇賓,字晉吾,崑山籍。萬歷三十三年以進士任,重建學宮,捐俸置學田為永賴計,創立瀛州書浣;杜公應芳舊府志稱其興學愛民。行取大理評事,後陞刑部主事。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万历四十六年五月,升重庆知府王遇宾为下川南道副使,从四川巡抚饶景晖奏保也。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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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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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河間縣知縣 1605年-16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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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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