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韶(1732年—1789年),原名廷谔,字夔律,号鹤谿江苏太仓州嘉定县人。

王鸣盛之弟。善于诗,工书画,与王三锡王廷元王廷周并称“后四王”。王鸣盛入京任官,由王鸣韶独养双亲,好旅行,每有名胜必前往游览。尝以画卷寄邵圮,由钱大昕题其后,有“石谷(王翚)密致,墨井(吴历)超逸,兼而有之”语。王鸣盛选辑《江左十二子诗》,列王鸣韶于其中,论者不以为私。钱大昕早年入赘王家,举业不顺遂,稍受妻族白眼,只有王鸣韶待他如亲人[1]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十月卒,年五十八[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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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钱大昕〈鹤谿子墓志铭〉云:“岁时,中外姻娅聚㑹谐谑,予或稍屈,鹤谿子必助予搘拄之,以是知其遇予特厚也。”
  2. ^ 王鸣韶,《鹤谿文编》,卷首有钱大昕手书题记,末属“庚戌正月钱大昕题,时鹤谿下世已三阅月,抚卷泫然。”庚戌为乾隆五十五年,则王鸣韶卒于五十四年十月。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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