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垣(1510年—?年),字伯师,号艮山龙岩,贵州永宁卫官籍直隶江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赵维垣
大明福建左布政使
籍贯直隶江都县
字号字伯师,号艮山
出生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徐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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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乡试第五十一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刑部主事,改礼部,十五年十一月因张延龄狱降二级,贬大名府推官,历升宝庆府同知、署宝庆府事、南京兵部郎中、江西佥事,改浙江佥事,升云南左参议,二十九年二月升本省提学副使,升四川参政、福建按察使、右布政使,官至左布政使[1],三十八年正月考察以不谨闲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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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赵显,祖赵铨,父赵迪,母周氏;继母文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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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书经》,年二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进士。三月三十日生,行二,曾祖赵显;祖赵铨;父赵迪,义官;母周氏;继母文氏。慈侍下,妻徐氏,兄维藩,弟维屏;维翰;维宁。由卫学生中式云贵乡试第五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四十一名。观都察院政,改庶吉士,改礼部,降大名府推官,升宝应府同知,南京兵部郎中,江西佥事,复除浙江佥事,升云南参议,提学副使,四川参政,福建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