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别市政府

青岛特别市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青岛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9年7月2日成立,其依据为当年4月20日颁布的《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及此前1928年7月颁布的《特别市组织法》。1930年5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青岛特别市改组为青岛市,青岛市特别政府随之改为青岛市政府

青岛特别市政府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授权法源《特别市组织法》
《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
主要官员
市长吴思豫(代) → 马福祥葛敬恩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9年7月2日
解散日期1930年改组

市长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