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撰中兴颂刻石
颜真卿撰《中兴颂》刻石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唐。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鹤鸣山道教石窟寺及石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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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书《中兴颂》石刻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 ||||
分类 | 石窟寺及石刻 | ||||
时代 | 南北朝至民国 | ||||
编号 | 7-1577-4-080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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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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