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海滨长廊

马鞍山海滨长廊(英语:Ma On Shan Promenade)是一处位于新界马鞍山西北海滨地带的公众休憩用地。由香港政府建筑署耗资约2亿530万港元分三期兴建,长廊面积约为5.2公顷,是一幅长3.2公里的狭长带状土地,由马鞍山第100区马鞍山公园伸展至第77区锦泰苑,是沙田区内第二条大型海滨长廊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首座设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公园。马鞍山海滨长廊正式开幕礼原定于2010年10月11日举行,但是因为天雨关系,顺延至10月18日举行。

马鞍山海滨长廊南部
马鞍山海滨长廊北部
马鞍山海滨长廊尽头的太极场

历史

编辑
 
升高的新建海堤

马鞍山海滨长廊是前区域市政局遗留下来的康乐及文化设施计划,2001年1月康文署就两个前临时市政局遗下的工程作出跟进,以配合区内整体发展。同年11月特首在施政报告中表示加速推行64项康乐文化设施基本工程,其中包括马鞍山海滨长廊。原定于2003年动工兴建,但香港政府因财务问题而一度被迫无限期搁置兴建。

马鞍山人口预计到2015年将会增至220,200,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以马鞍山的人口计算,应提供的公众休憩用地约为44公顷,虽然马鞍山区内于2006年已约有45公顷公众休憩用地,包括由房屋署提供的约27公顷邻舍休憩用地,但政府在研究发展新的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时,考虑到沙田区议会的意见、社区不断改变的需求和现有设施的使用率,因应沿马鞍山的海滨范围并无长廊设施,拟议海滨长廊有助进一步改善这个新市镇内公众休憩用地的供应情况。

马鞍山海滨长廊工程计划是2005年1月《施政报告》列为优先推行的25项工程计划之一,建筑署在2005年10月将工程计划提升为乙级,并委聘顾问在2006年5月进行地形测量工作及详细设计;6月29日民政事务局就海滨长廊的拟议设计咨询沙田区议会辖下文化、体育及社区发展委员会,获区议员大力支持,并促请早日施工;11月14日民政事务局提交资料文件予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传阅,向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拨款申请,委员没有异议;建筑署署长于2006年12月建议将马鞍山海滨长廊提升为甲级工程计划,并获民政事务局局长支持。主要建筑工程由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China Harbour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以1亿4,600万港元投得承建[1]

首先在2007年5月展开瑞泰路马鞍山公园一段的海堤提升工程,工程于2008年5月至9月期间完成。为加快进行工程计划,采取分阶段进行海滨长廊建造工程。第1阶段建造工程由锦泰苑至瑞泰路,该处无须进行海堤提升工程。第2阶段由瑞泰路至恒辉街(回旋处)和由迎涛湾至马鞍山公园;而第3阶段则包括余下由恒辉街(回旋处)至锦丰苑。第1阶段工程在2007年9月展开,在2009年5月竣工。为配合海堤提升工程的竣工时间,分别于2008年6月和10月展开第2和第3阶段建造工程,并分别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5月完成工程。

设施

编辑
 
贯穿南部长廊的缓跑径

长廊种植850棵树、115,000丛灌木及辟设16,000平方米草地,一个簕杜鹃园,并提供不同康乐设施,包括:

  1. 一条行人径连缓跑径,并设有适合不同年龄人士使用的健身站;
  2. 一个广阔园景区,建有多项休憩设施,包括太极场、足健径、长者健身园地和一条长约30米的宠物通道;
  3. 为不同年龄组别的儿童而设的儿童游乐场,设施亦结合自然科学和环保教育元素;
  4. 辅助设施包括洗手间、贮物室、上下客货区和单车泊车位等。

长廊内设有3支可为部分地灯供应电力的风力发电机,以及两盏太阳及风能灯。

争议

编辑
 
海滨长廊上的一盏太阳能及风能地灯

树木保育

编辑

马鞍山海滨长廊当初提出工程须移走78棵树,其中58棵树移植到别处,以及在工地范围内重植20棵树,须移走的树全非珍贵树木。工程正式动工时,地盘内原有的300多棵银合欢,因保育价值低而被连根拔起,而且银合欢更是“国际自然保育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 公布的世界一百大严重危害生态的外来入侵种。但树木专家、香港大学地理系讲座教授詹志勇仍对移树做法感可惜,表示应发展为半自然式的公园,顺其自然由树木选择居所,日后维护开支相对较低。该区区议员李立航称已举行四次海滨长廊工程居民大会,未闻有人反对移树[2]

环保节能

编辑

海滨长廊缓跑径建有195支各自距离8米的灯柱,每支使用50悭电胆,为长廊提供基本照明。另外,缓跑径旁边的脚踏车道亦每30米设一照明灯,有记者估计每年电费只4万港元。康文署回应指会因应实际情况关掉部分灯以达更节省用电[3]。而长廊共设有三组风力发动机,产生的电力供应长廊内指定的发光二极管地灯。

海滨长廊跳绳遭管理员阻止

编辑

2017年3月,有游人在海滨长廊靠近树荫的位置跳绳,但遭管理员以不甚礼貌的态度阻止,批评海滨长廊的活动愈来愈单一。康文署回复时表示“康乐场地主要供市民作休憩及康乐用途,只要有关活动不会对其他场地使用者造成滋扰或影响,包括跳绳是欢迎。但市民在场地内进行的活动对其他使用者造成滋扰或影响,职员或外判承办商的护卫员会作出劝喻。”[4]

邻近设施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工程計劃名稱:馬鞍山海濱長廊. archsd.gov.hk. [201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29)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馬鞍山海濱廊殺300樹 政府空談保育 重栽存活率低. the-sun.on.cc. 2007-08-26 [201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04)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康文署被批未全力省電 (PDF). eenergy.com.hk. 2009-05-19 [2010-03-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12)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梁雪怡. 馬鞍山海濱長廊跳繩 竟遭管理員阻止 街坊:咁我可以做乜?. 香港01. 2017-04-01 [2017-04-02].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