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先觉(1581年—1634年),字莘夫,号迟春,浙江绍兴府诸暨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都察院观政,三年授南直宁国知县[1]。四年丁忧,六年补任曲周知县[2],秉性慈柔,降调而去,民颇惜之[3]。崇祯二年丁忧,七年甲戌卒。
- ^ 《天启壬戌科序齿录》:骆先觉,浙江绍兴府诸暨县民籍,廪生,字莘夫,号迟春,治诗经,行〇,辛巳年十一月十五日生。〇〇乡试三名,会试二百八十九名,廷试三甲二百九名。都察院观政,癸亥授南直宁国知县。曾祖凤岐,灵寿县儒学教谕;祖骐,归德府儒学教授;父问学,奉化县儒学教谕,祀名宦;母姚氏。慈侍下,兄先进;先行,廪监;中行,中书舍人;敷行,太学生;延衷;弟先兆,儒士;先否;先锦;先锡;光祖,增生;声雷,庠生;进统,太学生。娶高氏。侄方玺,同榜进士;方辰,庠生;方宗,太学生;方充,庠生;子方毓、方绶。
- ^ (清)刘自立、存禄《曲周县志·卷十三》作天启六年任
- ^ 《曲周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