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12章

《马太福音》第12章被划分为《新约圣经·马太福音》的第十二,共50节。该章主要描述耶稣开始为当时的犹太教主流势力所不容。

内容

编辑

在马太福音12章,记载耶稣开始受到犹太人的弃绝。起因是耶稣故意挑战安息日的规条。耶稣在安息日带领门徒从麦地经过,饥饿的门徒掐起麦穗来吃,受到法利赛人的责备。耶稣却引用大卫在被弃绝时进入圣殿,吃了惟独祭司才可吃的陈设饼的先例(似乎干犯了利未记的律法),来为自己辩护。实际上,他是在表明自己就是真大卫,大卫不算有罪,他和门徒也不该被定罪;大卫将祭司时代转到君王时代,耶稣也将律法时代转到恩典时代。耶稣又引用律法上祭司在殿里渎犯安息日并不算为有罪的条例,声称自己是“比殿更大的”,门徒当安息日在他里面作事,也不能算为有罪[1]。随后,他更指明自己是“安息日的主”,意即有权更改安息日的规条。所以当安息日,无论他作什么,都是被称义的[2]

在马太福音12章9~14节,耶稣再次挑战安息日的规条,在犹太会堂中,医治一个人枯干的手,表明他不关心安息日的规条,只关心治好枯干的手——身体上的一个肢体,比喻为拯救羊群中落坑的羊。不过,这一举动激怒了恪守犹太教传统的法利赛人,于是,他们商议怎样抵挡祂,为要除灭祂[3]

在马太福音12章18~21节,耶稣表示,由于犹太人的弃绝,他要“将公理宣布与外邦”;外邦人要接受祂,“仰望祂的名”。

在马太福音12章22~37节,耶稣治好了一个鬼附、又瞎又哑的人,法利赛人诽谤耶稣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4]。耶稣解释说,赶鬼是进入壮士(撒但)家里,先捆绑那壮者,然后抢夺他的家具。法利赛人如此毁谤他,是亵渎圣灵,不能得赦免,将来在审判的日子,要凭这些话,定他们有罪[5]

在马太福音12章38~42节,耶稣表示,对于这个弃绝他的世代,只需要一个神迹,就是先知约拿的神迹——三日三夜在大鱼腹中,他自己就是更大的约拿,也要三日三夜在地心里(他死后、复活前,停留三日三夜的地方)。同时也预言外邦人(尼尼微人、示巴女王)将要悔改,而犹太人不肯悔改。

在马太福音12章43~45节,耶稣将弃绝他的这邪恶的世代,比喻为鬼附的人。犹太人不肯悔改,宁愿仍然虚空,只肯增添饰物以美化自己,不肯接受基督来充满。到世代的末了,犹太人被鬼附的情形要加重七倍,景况就比先前更坏了。

在马太福音12章46~50节,耶稣放弃和犹太人的肉身关系,转向外邦人:“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凡实行我在天上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6] 

相关研究

编辑

耶稣与犹太教

编辑

对于本章中关于耶稣对待安息日的态度,不同的解经学派有各自的理解。一些人认为,这里是说到天父的慈爱与怜悯,要人遵守设立安息日的基本精神,而不要舍本逐末[7]

另一些着重批评律法主义的解经家认为,马太福音12章中关于耶稣正当安息日带领门徒从麦地经过,以及在安息日在犹太会堂中,医治一个人枯干的手的记载,是要强调他在上一章结尾处——呼召人到他那里来得到真正的安息,而无需再关心犹太教中遵守安息日的律法规条。12章1节开头的“那时”一辞相当关键,指明这正是耶稣呼召人进入祂安息的时候。而恰巧在这时,祂的门徒就因为饥饿而失去了安息与满足[8]

同时,对于法利赛人而言,耶稣及其门徒所作的,违反了旧约圣经中关于遵守安息日的规定。而遵守安息日对于犹太教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包括记念神完成创造的工作[9],守住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证据[10],以及记念耶和华的救赎[11]。因此他们按照自己对圣经知识的领会,强烈定罪耶稣。这也是以后犹太人捉拿并控告耶稣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马太福音12章3~6节
  2. ^ 马太福音12章8节
  3. ^ 马太福音12章9~14节
  4. ^ 马太福音12章24节
  5. ^ 马太福音12章36,37节
  6. ^ 马太福音12章48,50节
  7. ^ 中文圣经启导本马太福音12章7节注1,香港海天书楼
  8. ^ 李常受: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对王弃绝的建立(一),台湾福音书房
  9. ^ 创世纪2章2节
  10. ^ 以西结书20章12节
  11. ^ 申命记5章15节

外部链接

编辑


圣经各章
上一章:
马太福音11章
马太福音
下一章:
马太福音1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