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宜新(1943年1月—2011年12月15日),陕西佳县人;原西北农学院水利系毕业。196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曾任中共延安市委书记,第九届、十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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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9月,高宜新考入原西北农学院(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系水利专业学习。毕业后,曾在陕西省延安县柳林公社插队锻炼。1970年5月,调入延安地区革委会政工组,开启从政之路。

此后,高宜新长期在延安工作;历任共青团延安地委常委,中共延安地委组织部秘书科负责人、副科长、科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84年1月至1990年5月,任中共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90年5月,升任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1996年4月,返回延安,出任地委书记。1996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延安地区和县级延安市撤销,改设省辖市。1997年1月,高宜新被任命为首任中共延安市委书记,并在当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上,当选候补中央委员。

2001年2月,在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高宜新被增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3年1月,连任;2008年,届满离职。[1]

2011年12月15日,病逝西安,享年68岁。[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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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宜新简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原载《报刊荟萃》2008年第06期
  2. ^ 高宜新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西安举行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3-04.
政党职务
新头衔
此前相关相似职衔:
延安地委书记-高宜新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委员会书记
1997年1月-2001年2月
继任:
王侠
前任:
遆靠山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延安地区委员会书记
1996年4月-1997年1月
机构撤销
原因:地市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