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庄
鹿野庄为台湾日治时期1937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台东厅关山郡。今台东县鹿野乡和延平乡鸾山村。
日语写法 | |
---|---|
日语原文 | 鹿野庄 |
假名 | しかのしょう |
平文式罗马字 | Shikano shо̄ |
行政区划
编辑鹿野地区在清治时期至日治初期隶属南乡,台东厅在1897年6月成立后,南乡隶属“卑南辨务署”。1898年7月31日,台东厅公告划设为25区,鹿藔社、义安庄、摆仔摆社、巴那叭社、大埔尾社被划为“第4区”[1]。1900年5月3日,新乡改隶“卑南出张所”[2]。1901年11月11日,卑南出张所改为“台东厅直辖”[3]。1905年7月17日,台东厅改划设为以地名称呼的20区,鹿藔社、义安社、摆仔摆社、大埔尾社、老吧老吧社、新良庄被划为“鹿藔区”[4]。1909年12月3日,鹿藔区下新设“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社 ”(新七脚川社)[5]。1911年8月21日,公告鹿藔区设立移民村──鹿藔村(包含摆仔摆社、老吧老吧社)、大原村(包含义安社、大埔尾社、新良庄)[6]。1914年5月23日,台东厅施行街庄整并,摆仔摆社并入老吧老吧社,新良庄并入大埔尾社[7]。1915年11月13日,里垅区、新开园区、鹿藔区三区独立合并为“里垅支厅”。1919年1月15日,鹿藔区更名为“鹿野区”,并在大原村北侧增设“月野村”,以及裁撤鹿藔社、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社、大埔尾社、老吧老吧社[8]。鹿野地区在此时的街庄如下:
- 鹿野区
- 南乡:鹿野村、大原村、月野村
- 里垅区
- 南乡:雷公火社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乡澚之行政区废除,街庄社改为大字,台东厅直辖及里垅支厅合并为“台东支厅”。1923年5月2日,复设“里垅支厅”[9]。鹿野地区在此时的大字如下:
- 鹿野区:鹿野村、大原村、月野村[10]
- 里垅区:雷公火
1937年10月1日,台东厅实施街庄制,改支厅为郡、改区为街庄;里垄支厅改为“关山郡”,鹿野区改为关山郡“鹿野庄”,月野划入关山庄,原里垅区的雷公火则划入鹿野庄;鹿野庄辖域内分为鹿野(Shikano)、大原(Ōhara)、雷公火(Raikōka)等3个大字;鹿野大字下有“鹿野”、“鹿寮”、“摆子摆”、“老吧老吧”小字名,雷公火大字下有“上野”、“中野”、“下野”小字名,大原大字下有“大埔尾”、“新良”、“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小字名[11]。
二战后,鹿野庄改为台东县关山区“鹿野乡”,而雷公火南侧划为延平乡鸾山村。
1905年[4] | 1920年[10] | 1937年 | 现在 | |||
---|---|---|---|---|---|---|
区 | 街庄社 | 街庄区 | 大字 | 街庄 | 大字 | 乡镇 |
鹿藔区 | 义安社、大埔尾社、新良庄 | 鹿野区 | 月野村 | 关山庄 | 月野 | 关山镇 |
大原村 | 鹿野庄 | 大原 | 鹿野乡 | |||
鹿藔社、老吧老吧社、摆仔摆社 | 鹿野村 | 鹿野 | ||||
里垅区 | 雷公火社 | 里垅区 | 雷公火 | 雷公火 | ||
鹿野乡、延平乡 |
区、庄长
编辑设施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臺東廳令第13號 街庄社長管轄區域 (1898-07-30).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 ^ 府令第42號 臺東廳出張所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改正. 台湾总督府报. 1900-05-03.
- ^ 告示第四十號. 台东厅报. 1911-11-11.
- ^ 4.0 4.1 臺東廳廳令第8號 街庄社長管轄區域並ニ管區名改正ノ件 (1905-07-17).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 ^ 臺東廳廳令第3號 街庄社長管轄區域中追加 (1909-12-03).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 ^ 臺東廳告示第二十七號四十四年府令第五十六號ニ依ル美和村外五箇村ノ區域ノ件. 台东厅报. 1911-08-21.
- ^ 府令第35號 明治42年10月府令第75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中改正. 台湾总督府报. 1914-05-23.
- ^ 府令第5號 臺東廳各街庄社之名稱、位置、管轄區域改正. 台湾总督府报. 1919-01-15.
- ^ 府令第四十六號. 台湾总督府报 第2931号. 1923-05-02.
- ^ 10.0 10.1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
-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