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浩园
Tksteven在话题“浩园安息者”中的最新留言: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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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嘉熙昨天才刚殉职,这么快就下葬了吗?(写于黄嘉熙殉职翌日)—Xtctjames 2007年5月23日 (三) 07:07 (UTC)
一点意见
编辑我认为,这是记载浩园的条目,而非浩园安息者,要求就安息者提供资料来源或可不必,参看其他坟场条目也没有这样的“求真”程度。如果日后补上图片,可以拍摄园内刻有安息者名字的纪念碑,这样也许可以满足一些维基人的求知欲... 另外,因公殉职的医管局护士吕蔡玲珠女士,不获政府准予安葬浩园,她的家属已决定进行火葬,有些社会人士已向政府请求再考虑,故暂时除名,留待有关安排落实之后再作上传。德广@华贵洋行(Noble House)>.< 2007年6月7日 (四) 15:16 (UTC)
- 维基百科所有内容都要求提供资料来源——编辑摘要下方已经注明“您的贡献内容...必须可供查证”。删除资来源更是令人莫名其妙的事情。希望Tksteven作个认真的百科全书编者,补回所删除的资料来源,不要退而求其之。-- tonync (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12:55 (UTC)
- 首先,我所删除并非资料来源,而是删除要求查证的FACT指令,事实上就一众安息者是否安葬殉园,我认为并无什么必要。再者,早前版本的一些资料来源,根本就是只有注脚编号而没有内容,这样也不附合可供查证的原则,有些应该放在注脚的内容,则被移到正文里,令条目过于混乱及冗长。当然,如果大家觉得有需要,每一位安息者的死因与何时安葬浩园,理论上都是可供查证的,但就一个坟场的条目来说,是否有点太过头?参照英文维基"阿灵顿国家公墓"的有关内容,亦没有这样的“打烂沙盘问到笃”,这样无损其可读性,故此我认为目前的编辑版本恰当。德广@华贵洋行(Noble House)>.< 2007年6月11日 (一) 13:48 (UTC)
浩园安息者
编辑我建议浩园安息者列表应该有逝世日期(年/月/日)、逝世原因、逝世时的年纪和下葬日期(年/月/日),以提供足够的资料给所有使用者查询。
例子: 2007年5月22日 — 黃家熙:因品質工業大廈大火中殉職的消防員,終年27歲,於6月15日安葬。
--Railhk0512 2007年6月15日 (五) 15:51 (UTC)
- 我认为本条目的属性是一个坟场的条目,并不是交代香港殉职公务员生卒的专门条目,只需要列明安息者的逝世年份,原因及享年已经充分,部分重大事件有个别的条目介绍(如徐步高事件),已交代安息者殉职的原因;部分安息者亦有其条目,对其生平及生卒年月日有更仔细的介绍。至于安葬日期,我对于有关资料对于使用者有多大的帮助感到疑惑,再说部分安息者将会于安葬后六年移葬,难道又要再次记录?
- 我认为,维基百科并非大事典,一些缺乏重要性的资料应该予以取舍,再说死者已矣,连入土为安的日子都要记录,这是否有点儿过于认真?--德广@华贵洋行(Noble House)>.< 2007年6月15日 (五) 16: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