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共中央西北局是負責西北地區的黨的領導機構。[1]歷史上先後4次設立。[2]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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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地方局 |
授權法源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中共中央長徵到陝北後的西北中央局
編輯193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在陝北甘泉縣下寺灣召開了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對外使用中共西北中央局和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的名義;成立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3]這些對外的暫用名稱,可看做是中共中央「為了對外維護中國共產黨與工農紅軍的團結統一,為了爭取南下紅軍重新北上,爭取張國燾轉變立場」,而作出的「必要的重大讓步」。[4]
中共西北中央局:[5]
- 書記張聞天
- 紅一方面軍政治部主任王稼祥
- 組織部長李維漢
- 宣傳部長張聞天兼,出版《鬥爭》雜誌(1935年11月至1937年3月)
- 白區工作部部長張浩(林育英)
- 董必武任五人黨務委員會主任
- 王首道任西北政治保衛局局長。秘書耿紅、李啟明。1936年2月周興接任局長。偵察部部長韓憲琦,紅軍工作部部長陳復生,執行部部長譚政文,黨總支書記李甫山、劉海濱。下轄:陝北省保衛局局長劉子義,陝甘省保衛局局長鄭自興,陝甘寧省保衛局局長李握如,關中特區保衛局局長牛漢三,神府特區保衛局局長黃正明。1937年10月8日,陝甘寧邊區政府發布第一號委任令,任命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周興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保安處(簡稱「邊保」)處長。
西北中央局的下屬單位: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電中國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提出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改為「陝甘寧特區政府」。1937年5月,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成立,西北中央局的名義不復存在。[6]
張國燾取消第二中央後改為西北局
編輯1935年10月5日,張國燾宣布另立「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等機構。兩個月之後,又以「黨團中央」的署名向陝北的中共中央宣稱:「此間已用中央、中共中央、中央政府、中央軍委、總司令部等名義對外發表文件,並和你們發生關係」,「你們應稱北方局,陝北政府和北路軍,不得再冒用黨中央名義」。[7]:286中共中央政治局一方面通過了《關於張國燾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決定》,另一方面,由毛澤東、張聞天、周恩來商請從蘇聯回國不久的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成員林育英來做張國燾的工作。1935年12月22日林育英以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的名義致電張國燾:[8]因中國地大、交通不便、發展不平衡等,中共中央勢難全部顧及,可以組織北方局、西北局等,有的直屬中央,有的可由駐莫中共代表團代管。1936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關於張國燾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決定》。1月23日朱德致電張聞天,提出:「黨內急謀統一」,「提議暫時此處以南方局,兄處以北方局名義行使職權,以國際代表團暫代中央職務,統一領導」。1月24日,林育英致電張國燾、朱德:「兄處可即成立西南局,直屬代表團」。[7]:3282月14日,張聞天同林育英又致電朱德、張國燾:對政治決議既原則上同意,「組織上亦用西南局,則對內對外均告統一」。[9]:300
1936年6月6日,張國燾正式宣布取消第二「中央」、「中央軍委」等,並準備成立中央西北局。1936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紅二、四方面軍成立中央西北局,統一領導紅二、四方面軍的北上行動。西北局組成為:[10]
8月5日,西北局在若爾蓋求吉寺(救濟寺)召開會議,討論通過《岷(州)洮(州)西(固)戰役計劃》。
1936年9月以後,陝北的中共中央才用「中央書記處」和下令的方式與張國燾方面同電報。[11]
9月16日至18日,西北局在岷縣附近召開會議,通過《通(會)莊(浪)靜(寧)會(寧)戰役綱領》。
9月23日,西北局在漳縣召開會議,討論紅四方面軍的行動方針,通過了張國燾提出的方案,決定部隊西進河西走廊,而非與中共中央商定的北上會師。[12][13][14]
1936年10月22日,紅一、二、四方面軍會師後,西北中央局結束。[15]12月7日,張國燾出任「中革軍委」副主席、紅軍總政委。[16]
時任西北局委員、組織部長的傅鍾在《西北局的光榮使命》一文中認為:西北局並未成為「直屬共產國際代表團的和黨中央平行的組織,而是歸中共中央統一領導的下屬組織」,其光榮使命是維護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組織原則,保證中共中央方針的貫徹和北上會師部署的順利實施。[17]1937年3月在延安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張聞天總結講話中指出:張國燾取消「中央」,成立西北局,這是國燾路線破產的開始。[9]:442
中共陝甘寧特(邊)區委員會
編輯1937年5月1日,黨中央批准成立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並於同日召開了特委第一次委員會。出席會議的人員有:林伯渠、劉長勝、王達成、羅邁、吳亮平、郭洪濤、習仲勛、馬錫五、馬丕勛、蔡暢、李堅貞、馬明方、王世泰、羅梓銘、周興、崔田夫、白治民。中央指定的陝甘寧特委常委為:郭洪濤、高崗、林伯渠、吳亮平、王達成、劉長勝、李堅貞,並以郭洪濤為書記。
1937年5月2日至14日,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召開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也稱蘇區代表會議),在關於蘇區改為國民政府的特區、紅軍改為國民革命軍、實行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的轉變等問題上統一了全黨的思想。出席全國黨的代表會議的陝北省委、陝甘寧省委、關中特委、神府特委的代表,又於1937年5月15日在延安城內二道街舊禮堂召開了陝甘寧特區黨的第一次代表大會,會議由林伯渠主持,選出特委執委17人:高崗、林伯渠,吳亮平、馬明方、李富春、周興、李堅貞、郭洪濤、王達成、習仲勛、白治民、劉長勝、崔田民、劉景范、張秀山、崔田夫、羅邁;候補執委6人:羅梓銘、蔡暢、馬錫五、王世泰、張邦英、馬丕勛。5月17日上午召開第一次執委會,推選郭洪濤為書記,並產生了特委常委。常委會下設:
隨後,陝甘省委和陝甘寧省委陸續撤銷。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機關駐地在延安縣衙門西坡居民院內。
1937年9月6日,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立後,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也隨之改稱陝甘寧邊區黨委。當時邊區和特區兩個名字通用,為統一起見,從1937年11月10日起統一稱為特區政府,邊區黨委也改稱為中共陝甘寧特區委員會。1938年1月再次改稱為邊區黨委。1938年5月,邊區黨委書記郭洪濤調山東工作,中共中央任命高崗接任書記。
中央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
編輯根據六屆六中全會精神,1938年11月30日,中央書記處決定在中央設立民族工作機構——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並於1939年初正式成立。張聞天任主任,李維漢任秘書長,委員肖勁光、高崗、高自立、謝覺哉、李維漢、賈拓夫、王若飛、李富春、張聞天。成立民族問題研究室。為爭取和團結蒙古族共同抗日,西工委先後到伊克昭盟七旗和土默特旗進行政治和社會調查。1940年7月,西工委為中央制定了《關於抗戰中蒙古民族問題提綱》,經中央書記處批准。
1941年4月16日與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合併為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
編輯1940年9月11日中共陝甘寧特(邊)區委員會升格為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
中共中央西北局(1941-1954)
編輯194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與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合併為中共西北中央局,駐延安張崖村。任弼時分管西北局工作。1949年3月1日改稱中共中央西北局。1954年12月10日西北局結束。
- 書記:
- 高崗1941.05—1945.10
- 習仲勛1945.10—1949.06
- 彭德懷(第一,1949.06—1954.04.27)
- 賀龍(第二,1949.06—1950.02)
- 習仲勛(第三,1949.06—1950.02.14;第二,1950.02.14-1954.04.27)
- 馬明方(第三,1950.02.14-1954.04.27)
- 副書記
- 委員:高崗、王世泰、張邦英、林伯渠、謝覺哉、陳正人、肖勁光;1942年5月3日增補關向應、賀龍、徐向前;1942年8月22日增補賈拓夫;1943年3月6日增補陳雲。以後又增補歐陽欽、方強、羅邁、李卓然、馬文瑞、賀晉年、周興、劉景范、張德生、李維漢、張邦英、譚政、馬明方、王維舟、李井泉、張經武、張稼夫、彭德懷、王震、張宗遜、周士第、陳養山、張子意、甘泗淇
- 常委:高崗、林伯渠、陳正人、賀龍、賈拓夫
- 賈拓夫 1950.2-- 1954.04.27
- 張稼夫 1950.2-- 1954.04.27
- 汪鋒 1950.2--1953.1
- 趙伯平 1950.2--1953.1
- 候補委員:賈拓夫、李卓然;1942年5月3日增補歐陽欽、方強;
- 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內設機構:
- 辦公廳
- 秘書處處長 劉瑞森(1943年任)
- 組織部:部長陳正人(1941年5月—1945年6月)/馬文瑞(1945年7月—1945年8月)
- 宣傳部:部長李卓然(1941年5月—1942年7月)/賈拓夫(1942年8月—1945年8月)
- 《邊區群眾報社》1948年1月10日改為《群眾日報》
- 城工部/統戰部:部長高崗(1941年5月—1941年10月)/賈拓夫(1943年5月—1944年12月)/張德生(1945年初—1945年8月)
- 友軍科科長、統戰部鄰區組組長劉瑞森(1942年任)
- 民運部:部長賈拓夫(1941年6月—1942年8月)
- 社會部:部長周興
- 農村工作部
- 紀律檢查委員會
- 宗教工作委員會
- 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高長久(1941年6月—1945年8月)
- 青年運動委員會:書記高朗山(1941年6月—1945年8月)
- 婦女運動委員會:書記白茜(1941年6月—1945年8月)
- 工商委員會(1951.9-)
- 黨務委員會:書記崔田夫(1941年6月—1945年8月)
- 審計委員會:負責人任作民(1941年6月—1942年2月)
- 少數民族工作委員會:主任賈拓夫(1941年7月—1942年12月)由9人組成。
- 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卓然(1941年7月—1941年12月)
- 保健委員會:主任崔田夫(1941年10月—)
- 教育委員會:書記謝覺哉(1941年12月—?)
- 直屬縣市工作管理委員會:書記白清江(1941年12月—1942年12月)
- 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林伯渠(1942年7月—1945年8月)
- 財政經濟辦事處:主任賀龍(1942年7月—1945年8月)
- 民兵工作委員會:主任高朗亭(1942年6月—?)
- 人民武裝委員會(1952.12-)
- 國際活動指導委員會(1953.9-)
- 西北國營企業委員會
- 西北石油工業委員會(1952.5-)
- 友軍工作委員會:主任賈拓夫(1942年8月—?)
- 西北黨校:校長張邦英(1941年5月—1942年8月)/習仲勛(1942年8月—1943年3月)/張秀山(1943年3月—1943年5月)/高崗(1943年5月—1944年2月)
- 中共中央黨校第五部:主任白棟材(1944年2月—)
- 政策研究室,主任黃植,農村組、城市組、資料室。
- 辦公廳
- 下轄:
- 關中地(分)委
- 三邊地(分)委
- 神府分委
- 綏德地(特)委
- 延屬地委
- 隴東地(分)委
- 洛川工委
- 陝西省委
- 甘寧工委
- 甘肅工委
- 寧夏工委
- 寧綏工委:1947年1月,寧夏工委與伊盟工委合併。轄回漢支隊。
- 伊盟工委
- 中共中央晉綏分局(1943年5月起)
西北局在中共中央指導下,加強抗日民主政權建設和鞏固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在鄉、縣、邊區推行「三三制」三級參議員選舉。1941年11月,陝甘寧邊區召開第二屆參議會,李鼎銘被選為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安文欽被選為參議會的副議長,柳湜、賀連城、霍子樂、畢光斗等被選為邊區政府委員,一大批黨外人士在邊區政權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1949年後,妥善安置了在西北各地有影響的馬鴻賓、黃正清、馬輔臣、喜饒嘉措等人,起用了在群眾中有威望的包爾漢等,這些人先後都被延聘參加各省人民政府的領導工作,馬、黃、馬、喜、包等人都做了副省長(副主席)或省長(省主席)。各地和各縣也都相繼安排了一大批民族民主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參政。
1947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在靖邊縣小河村召開擴大會議,決定把晉綏軍區重新併入陝甘寧晉綏聯防軍的決定,由賀龍任聯防軍司令員,習仲勛兼任政治委員。西北野戰兵團定名為西北人民解放軍野戰軍,7月31日,中央軍委批准以彭德懷、習仲勛、張宗遜、王震、劉景范5人組成西北野戰軍前委,彭德懷為書記。同時任命彭德懷為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習仲勛為副政委。第二、三、六縱由晉綏調歸彭德懷指揮。當時西北野戰軍共有兵力約6萬人,中共中央、陝甘寧邊區各機關、部隊、學校及游擊隊約兩萬人。這8萬人的供給就極為艱難。
1947年8月中旬,中共中央軍委為掩護西北野戰軍在榆林以東集結待機,指示賀龍、習仲勛立即部署在陝北的機關迅速移往黃河以東,製造主力東渡的假象。8月18日,賀龍、習仲勛率中央西北局、邊區政府和聯防軍機關東渡黃河到臨縣沙垣、南圪垛村一帶。西北野戰軍取得了沙家店戰役勝利。毛澤東致電賀龍、習仲勛:請你們迅速分赴各縣大力動員籌集糧食,只要有7千至1萬石糧食,即可保障作戰計劃之完成。8月27日,中央軍委又發來急電:野戰軍南下,已無糧攜帶,著從速令綏(德)延(安)兩地區沿途籌糧。9月20日,中央軍委又指示賀龍、習仲勛在20天內動員2萬石糧食及棉衣、鞋襪送達陝北。同時要求一個半月內,為西北野戰軍南下準備所需軍費。糧食、物資成為西北戰場能否勝利的關鍵。當時,西北野戰軍約6萬人,中央機關和陝甘寧邊區各機關、部隊學校約2萬人。這8萬人每月至少需糧1.6萬石。1947年晉綏邊區遭遇極大自然災害,賀龍把救荒於饑饉當作晉綏最重要工作。為了全力支援前線,賀龍、習仲勛、林伯渠、王維舟、賈拓夫等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邊區政府領導共同研究,實行了陝甘寧邊區和晉綏邊區財政經濟的統一,成立了統一的西北農民銀行和西北貿易公司。在軍隊供給上實行統籌統支。財務部門和供給部門合併,做到財供統一。9月下旬,西北局在臨縣沙垣村召開了財經會議,認真總結了半年來邊區財經工作的經驗教訓,為解決邊區的財政經濟困難提出了新的對策。10月中旬,在回河西之前,習仲勛同賀龍、林伯渠來到晉綏邊區的首府蔡家崖,舉行了陝甘寧、晉綏兩區領導人聯席會議,具體研究了兩邊區的財政經濟問題。1948年5月31日,賀龍在西北野戰軍前委擴大會上報告說:「河東的抗勤任務,超過了抗日戰爭的總和。在榆林戰鬥中,第一、二、六、九、十分區都動員群眾背糧。僅臨縣3個鄉就動員了69萬人次,其中婦女32萬人次。」當時的籌糧、送糧,確實是一場聲勢浩大的人民戰爭。
早在土地革命戰爭年代,邊區約有一半的地區已經分配了土地,在另一半未分配過土地的地方,抗戰期間由於長期堅持減租減息政策,原來地主占有的耕地中有一半左右已經轉移到勞動農民手中。1946年9月開始試行徵購並分配地主超額土地的工作,到1947年底,在陝甘寧邊區未分配過土地的370多個鄉,經過對地主土地的收購,把120餘萬畝土地轉到農民手中。1947年10月10日,《中國土地法大綱》頒布。1947年11月1日至25日,西北局在陝北綏德縣義合鎮召開了各地委(綏屬縣以上)及邊區一級機關幹部黨員大會。到會的約800餘人。傳達貫徹全國土地會議的決議與精神,檢查幹部的立場,徹底翻底子。[18]
西北局創造了2項政治制度,即黨外人士座談會和民族自治兩大民主形式。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始於1942年西北局高幹會議。毛澤東曾批示:「以後西北局可每兩月召集座談會一次。」[19]1944年8月21日《解放日報》社論「黨外人士座談會的意見」:「這種黨外人士座談會,敵後各根據地都可舉行。」1942年11月,就關中分區新正縣建設回民自治區和三邊分區鹽池縣回六莊建設自治鄉的問題,西北局專門制訂了《建設回民自治區》的意見,是迄今可以見到的比較全面系統地闡述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最早文本。
1942年西北局高幹會議
編輯1942年10月19日至1943年1月1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級幹部會議在延安召開。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根據整風的精神總結陝甘寧邊區的歷史和檢查陝甘寧邊區的工作。會議正式代表266人,其中有陝甘寧邊區一級的黨、政、軍、民、學各系統負責幹部97人,分區黨、政及軍隊旅一級的負責幹部52人,縣級黨、政及軍隊團一級的負責幹部117人。中央高級學習組的全體成員和在中央黨校學習的一、二部學員旁聽209人。
1960年代的西北局
編輯1960年7月北戴河工作會議擬定恢復各中央局。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成立各中央局。西北局於1960年8月開始籌建,籌備小組為三人:劉瀾濤,王甫,韓勁草。定員800人。辦公地點選在西安市南郊小寨十字路口西南部。196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任命劉瀾濤為西北局第一書記。為了解決甘肅面臨的嚴重困難,劉瀾濤與錢瑛研究決定,1960年12月2日至5日在蘭州召開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處第六次(擴大)會議(史稱「西蘭會議」),參加會議的有西北局主要負責人,中央工作組負責人,陝西、甘肅、新疆、寧夏、青海各省(區)和蘭州軍區主要負責人,甘肅省委的部分負責人。為了加強對甘肅救災工作的領導,劉瀾濤和錢瑛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公安部副部長王昭、西北局書記處候補書記王林、西北局書記處候補書記王甫暫時參加甘肅省委書記處工作。1961年1月,中共中央調整甘肅省委領導班子,由汪鋒任甘肅省委第一書記、高健君任第二書記、甘肅省委原第一書記張仲良改任省委第三書記(後於1962年12月調離甘肅)。[20]
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批准了1960年9月中央政治局關於成立六個中央局的決定。1961年3月正式運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12月西北局機關癱瘓,停止工作。 1968年底,中央西北局解散。1969年初,全體機關幹部職工分別下放到五七幹校、農村,工勤人員調到工廠上班。
- 書記
- 書記處書記:
- 張仲良 1960.11--1963.5,甘肅省委第一書記
- 王恩茂 1960.11--196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書記兼新疆軍區司令員
- 汪鋒 1960.11--1966 寧夏區委第一書記、甘肅省委第一書記
- 高峰 1960.11--1966 青海省委第一書記(至1963.10)
- 高克林 1960.11--1966 常駐機關
- 張達志 1960.11--1966 蘭州軍區司令員
- 王甫 1965.7--1966
- 王林 1965.7--1966 經濟委員會主任
- 楊靜仁1961.01.28--1966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一書記、主席
- 楊植霖1962.01--1966 青海省委第一書記
- 胡錫奎1963.09--1966 常駐機關
- 霍士廉1965.12--1966 陝西省委第一書記
- 書記處候補書記
- 機構設置:
1966年7月成立西北局文革領導小組,派楊植林進入中央文革領導小組班子。西北局文革領導小組組長韓勁草,成員有李登瀛、宋平、章澤(陝西省委書記處書記)、郎沖(經濟委員會工交政治部主任)等五人,領導西北地區的文革運動。1966年10月,由於「文化大革命」運動的衝擊,西北局被迫停止工作。[21]
參考文獻
編輯- ^ 葉永烈. 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 四川人民出版社、華夏出版社. 2013. ISBN 978-7-220-08775-2.
- ^ 贺永泰:“中共党史上的四个西北局考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4期. [2022-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1).
- ^ 《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484頁。
- ^ 王健英:《民主革命時期中共歷屆中央領導集體述評》下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第619頁。
- ^ 宋壽金、李忠全:《陝甘寧邊區政權建設史》,陝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6頁。
- ^ 《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2卷(上),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258頁。
- ^ 7.0 7.1 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編輯委員會:《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長征時期》,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
- ^ 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紅軍長征·文獻》,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第845—846頁。
- ^ 9.0 9.1 張培森主編:《張聞天年譜》上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
- ^ 王健英:《中共中央機關歷史演變考實(1921—1949)》,中共黨史出版社,2005年,第341—342頁。
- ^ 李東朗:《中共領導人年譜幾則史實表述之辨思》,《中共黨史資料》第111輯,中共黨史出版社,2009年,第192頁。
- ^ 汪普龍:《中共中央西北局漳州會議始末》,《甘肅理論學刊》1988年第6期
- ^ 秦生:《西北局漳縣會議未能糾正張國燾的西進錯誤》,《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1期
- ^ 秦生:《任弼時未曾出席西北局岷縣、漳縣會議》,《黨史研究與教學》1989年第4期;
- ^ 贺永泰:“中共党史上的四个西北局考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4期. [2015-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6).
- ^ 范曉春:《中國大行政區:1949—1954年》,東方出版中心,2011年,第24頁。
- ^ 傅鍾:「西北局的光榮使命」,《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戰史資料選編·長征時期》第767頁,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 ^ 刘秉荣:《开国元帅与“土改”——记贺龙与陕北义合会议》,《湘潮》. [2019-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6).
- ^ 《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426頁
- ^ “中央监委副书记钱瑛查纠的三大案件”,《世纪风采》2022年01期。. [2022-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3).
- ^ 《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第6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1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