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社會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民政部成立於1978年5月,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現任部長是陸治原。
格言或口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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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為民 民政愛民[1] | |
主要領導 | |
部長 | 陸治原 |
副部長 4 | 唐承沛、 李常官、 李保俊、 胡海峰 |
紀檢監察組長 | 劉春雷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1000000000131433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民政部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民政部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 |
郵政編碼 | 100721 |
對外官網 | www |
影像資料 | |
遷址後的民政部 |
沿革
編輯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1954年9月,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12月,內務部被撤消。
1978年2月,程子華負責籌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由中央調配,司局長及以下幹部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政工小組調配;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政工小組推薦一部分青年幹部,並準備吸收一批當年畢業的大學生;民政部人員編制200人(不包括中國盲人聾啞人協會);原第八機械工業部辦公地點分配給民政部使用[2]。程子華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首任部長兼黨組書記。1978年5月20日,民政部召開第一次黨組會,並正式開始辦公。1978年9月16日至27日,第七次全國民政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根據此方案,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民政部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移交至新建的退役軍人事務部,民政部的救災職責移交至新建的應急管理部,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移交至新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民政部的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移交至新建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3][4][5]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的通知》(聯組辦〔2019〕2號),原由民政部主管的中國職業經理人協會等18家行業協會(商會)與民政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6][7]。
2021年1月1日起,民政部機關由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今最高檢所在地)搬遷至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舊址)。民政部信訪接待場所地址暫時仍為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箭杆胡同18號[8]。
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完善老齡工作體制。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更好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等職責劃入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改設在民政部,強化其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責。中國老齡協會改由民政部代管。」[9]
職責
編輯根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民政部承擔下列職能[10]:
-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 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 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 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組織研究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思路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工作。確定、公布行政區劃代碼,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國地名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各國管轄範圍外區域的地理實體、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
- 擬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 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 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 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 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 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 代管中國老齡協會。
-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編輯根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民政部設置下列機構[10][11]:
內設機構
編輯民政部管理的事業單位
編輯- 中國老齡協會(代管,副部級)
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 直屬高等學校
歷任領導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部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部長
參考文獻
編輯- ^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全面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201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站. 2018-01-04 [2019-05-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全面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
- ^ 張寶硯. 北河沿147号——一座有故事的大院. 中國民政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2014, (05): 57. ISSN 1002-4441.
-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2018年10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6月9日).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中文(簡體)).
-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中文(簡體)).
- ^ 民政部机关迁址公告. [2021-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2023-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30).
- ^ 10.0 10.1 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_最新政策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3-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0).
- ^ 財政部辦公廳、中宣部文改辦.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北京. [2020-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0) (中文(簡體)).
參見
編輯國務院組成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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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內務部機關留守組 |
國務院民政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今 |
現任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行政區劃管理部門 1978年8月12日至今 | |
職能設立 | 國務院接待安置印度支那難民工作部門 1979年8月4日至今 |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中國地名委員會辦公室) |
國務院地名管理部門 1993年4月19日至今 | |
前任: 國務院勘界領導小組 |
國務院地方行政區勘界主管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今 | |
前任: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部門 1998年6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國務院應對人口老齡化主管部門 2023年3月7日至今 | |
前任: 國務院政工小組 |
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1980年 |
繼任: 國家人事局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國務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管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1998年6月17日 |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
國務院醫療救助主管部門 1978年9月16日至2018年3月17日 |
繼任: 國家醫療保障局 |
前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
國務院地方選舉行政部門 1981年3月16日至1983年3月5日 |
繼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
國務院救災主管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7日 |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
國務院救災應急物資儲備輪換和管理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2018年9月13日 |
繼任: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
前任: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 |
國務院軍官轉業安置主管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1979年 |
繼任: 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
國務院軍人優撫安置主管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7日 |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 |
職能設立 | 國務院農村村民自治組織管理部門 1978年10月至2023年3月 |
繼任: (中共中央社會工作部) |
國務院城市居民自治組織管理部門 1981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 | ||
國務院社會工作主管部門 1978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