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減租,是一項減輕佃農地租的土地政策

1926年9月,廣州國民政府在政綱中提出減少佃農佃租25%,即從原來一般占主要農產品全部收穫量50%租額中減少25%[1],後來南京國民政府也多次宣布要實行二五減租,但因地主階級的激烈反對,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並未實際實行。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把減租減息作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方針在經濟方面的體現,在其領導的各抗日根據地開展了減租減息運動,一般採用二五減租[2][3]

參考 編輯

  1. ^ 雅坤; 秀玉 (編). 实用缩略语知识词典. 北京: 新世界出版社. 1992年4月: 132. ISBN 7-80005-139-0. 
  2. ^ 李松林 (編). 中国国民党史大辞典. 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8年6月: 623. ISBN 7-212-00630-0. 
  3. ^ 孟昭華,陳光耀編著. 民政辞典. 北京: 群眾出版社. 1989年7月: 5–6. ISBN 7-5014-0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