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官
來歷及職權
編輯這一官職名稱源自公元10世紀。當時一些高官被稱為μεσιτεύοντες,即「中間人」,意指這些官員是介於皇帝與人民之間的人。公元11世紀,君斯坦丁·雷霍德斯成為第一名被正式授予該職的官員,他之後成為了普世牧首君士坦丁三世。[1]科穆寧時代,有首相之實而無首相之名的官員被授予仲裁官之職,但彼時仲裁官尚未取得一明確的職權。[1][2]相反,當時的仲裁官是授予政府內重要大臣們的頭銜,在這一層意義下,他們的確是皇帝與其他官員的「居中者」[3]這也體現了科穆寧時代,拜占庭帝國從經典的羅馬政府演變為以貴族壟斷統治的、政出一門的封建制度,如當時的西歐。[4]
尼西亞偏安時期,仲裁官正式設為官職。[5]仲裁官的職務是作為皇帝的首相,協調其他大臣工作。[4]根據拜占庭皇帝兼史學家約翰六世·坎塔庫澤努斯的記錄,當時的仲裁官對於皇帝來說「日夜不可或缺」。[1]仲裁官的職位在巴列奧略王朝持續存在,直至君士坦丁堡陷落為止。伊庇魯斯專制國、摩里亞專制國、特拉布宗帝國也設有同樣職權的官職。在特拉布宗,還被稱為「大仲裁官」[1]
參考來源
編輯- ^ 1.0 1.1 1.2 1.3 ODB,"Mesazon" (A. Kazhdan), p. 1346 .
- ^ Magdalino 2002,第252, 258頁 .
- ^ Angold 1975,第147頁 ; Haldon 2009,第544頁 .
- ^ 4.0 4.1 Haldon 2009,第545頁 .
- ^ Angold 1975,第14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