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三八紅旗手
概述
編輯全國三八紅旗手錶彰在中國各條戰線上,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顯著成績的婦女先進人物。
三八婦女節的成立與共產黨有密切關係。1910年8月,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了國際社會主義者第二次婦女代表大會,會上第二國際創始人之一克拉拉·蔡特金提議成立婦女節。1960年,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決定,在紀念三八婦女節五十周年的時候,表彰1萬個婦女先進人物和以婦女為主的先進集體,並分別授予「三八紅旗手」、「三八紅旗集體」的獎狀和獎旗。從此,開始了每年三八紅旗手的頒布。
1978年9月9日,康克清在「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號召全國婦女廣泛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並開展評選三八紅旗手活動。
目前在頒發紅旗手同時,還頒發「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國巾幗文明崗」、「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評選條件
編輯在1979年9月,根據當時的文件,凡具備下列第一項條件,同時具備其他任何一項條件的,均可評選為全國三八紅旗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