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德弘禮(1600年—1667年),又作宏禮,字具德,俗姓張氏。會稽浙江紹興)人,臨濟宗僧人[1]普陀寺出家。 1573年前往安隱寺參謁漢月法藏,密雲圓悟的第三代傳人,得法於三峰寺漢月法藏[2]清初任靈隱寺住持。 主事靈隱寺期間,歷時十八年,募資重建靈隱寺,[3]於清聖祖康熙五年(西元1666年)竣工;沿於代禪風,開堂說法。[2] 師於崇禎十一年,[1]主持雲門光孝寺,實行刀耕火種,一代古德典範。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主徑山法席。[4] 於康熙六年十月示寂,世壽六十八,法臘四十七。存有《具德禮禪師語錄》三十卷。

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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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具德和尚至杭州靈隱寺,從譚吉弘忍禪師,協撰《五宗教》。於弘忍禪師示寂之後,具德禪師方四處雲遊掛單,曾於會稽揚州等處開壇宣法。[5]

具德和尚在靈隱寺重興啟建後,命其弟子戒顯任寺院住持,弘禮自退居杭州雙徑寺。於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赴揚州天寧寺巨渤和尚,為眾應機說法。七日後圓寂[5]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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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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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弘禮
  2. ^ 2.0 2.1 靈隱寺的高僧群. [2020-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3. ^ 具德弘礼灵隐事略. [2020-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7). 
  4. ^ 具德弘礼禅师. [2020-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5. ^ 5.0 5.1 具德弘礼. [2020-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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