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儒(1519年—?),字真卿,號海樓,直隸揚州府泰州人,民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凌儒
大明河南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揚州府泰州
出生己卯十一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潘氏
親屬(子)鳳毛、鳳翼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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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江西永豐知縣,三十六年八月擢拔為河南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命監督薊鎮邊防工事,三十八年巡鹽兩浙。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正月,請革虛冒之兵,舉薦吉水羅洪先等人,皇帝厭惡他市恩賣直,無故奏擾,被下令杖打六十,廢黜為民。晚年告歸鄉里,熱心公益,造福桑梓。著有《舊業堂集》10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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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凌振芳;祖父凌奇;父凌可,號西橋主人;母周氏。重慶下。兄凌仁、凌儀。弟凌任[3]。兄凌仁、凌儀,弟凌仕(生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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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孫濬
明朝永豐縣知縣
嘉靖三十三年-三十六年
繼任:
陳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