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儒
凌儒(1519年—?),字真卿,號海樓,直隸揚州府泰州人,民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凌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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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揚州府泰州 |
出生 | 己卯十一月初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潘氏 |
親屬 | (子)鳳毛、鳳翼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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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都察院观政,授江西永丰知县,三十六年八月擢拔為河南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命监督蓟鎮边防工事,三十八年巡盐两浙。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正月,请革虚冒之兵,举荐吉水罗洪先等人,皇帝厌恶他市恩卖直,无故奏扰,被下令杖打六十,废黜为民。晚年告歸鄉里,熱心公益,造福桑梓。著有《旧业堂集》10卷。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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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濬 |
明朝永丰县知县 嘉靖三十三年-三十六年 |
繼任: 陳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