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春
劉晏春(1903年12月18日—1971年6月9日),河南省濮陽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劉晏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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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協副主席 | |
任期 1959年2月—1966年5月 | |
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 |
任期 1959年4月—1971年6月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別名 | 王耀先 |
出生 | 1903年12月18日 大清河南省開州 |
逝世 | 1971年6月9日 中國河南省焦作市 | (67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職業 | 政治人物 |
生平
編輯1903年出生於開州(今屬濮陽縣)五星集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920年春考入濮陽縣高級小學,因當年收成不佳,被迫輟學。1922年進入縣師範講習所,畢業後在縣第一模範小學等地從教[1]。
193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同年參加革命工作,在河南、山東等地從事黨的地下革命活動,歷任中共濮陽中心縣委宣傳部長、縣委書記,山東省委魯西特委書記,山東省委組織部長[3]。抗日戰爭時期,歷任中共豫北地委書記,冀魯豫區委宣傳部長、民運部長等職。1943年當選中共七大代表[4]。同年10月入延安中央黨校學習,參與整風運動。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歷任冀魯豫區社會部長、組織部長。1949年8月平原省成立後,任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兼黨校校長、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9月任平原省黃河防汛指揮部政治委員[5]。
1952年底平原省撤銷建制後,任中共中央華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專職委員。1955年,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監察員。1958年,調任中共河南省委專職常委,省政協副主席、省農業委員會副主任。1959年當選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1964年當選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衝擊,被造反派批鬥。1969年底,在三門峽張灣五七幹校進行勞動改造。1971年6月9日在焦作含冤逝世。1979年春獲得平反。3月23日,在鄭州召開追悼大會[2]。
參考資料
編輯- ^ 李中義 (編). 河南历史文化名城濮阳. 鄭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3: 190. ISBN 7534821401.
- ^ 2.0 2.1 刘晏春. 濮陽日報. 2019-12-19: 8 [2020-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 ^ 雍桂良 (編). 中国当代社会活动家辞典. 北京: 學苑出版社. 1990: 113. ISBN 7800609340.
- ^ 中共冀魯豫邊區革命史工作組 (編). 冀鲁豫边区革命史. 濟南: 山東大學出版社. 1991: 31. ISBN 7560704565.
- ^ 黄河花园口水位继续上涨 张秋附近大堤告急 平原省加强防汛领导全力防护. 人民日報. 1949-09-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