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熾(1892年—1955年5月11日),字季生廣東台山人。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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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熾早年畢業於夏威夷大學,期間加入中國同盟會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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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回廣東任職,歷任廣州市政廳總務科科長、廣東省長公署秘書長、廣州市電話局局長、廣州市財政局局長。1927年起,又歷任財政部鹽務署署長、鐵道部參事、平漢鐵路管理局局長、實業部常務次長、實業部政務次長等職。1936年,出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建設廳廳長。1941年,任國民黨第五屆中央黨部海外部部長。1946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4月23日,國民政府特任劉維熾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1]:8340,任內依法兼任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員僑居外國僑民選舉事務所主席委員。1948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後又任工商部部長。

他還是中國國民黨五、六屆中央執行委員[2]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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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後去台灣,1955年逝世[2][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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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2. ^ 2.0 2.1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團結出版社. 2005. 
  3. ^ 僑務委員會歷屆委員長. 僑務委員會. [2010-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