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河南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兵部觀政,授三河縣知縣[1]。先前有押解餉銀經過三河縣,被盜賊劫去五千餘兩,崇禎帝下旨讓縣令賠補,劉夢煒剛到任不久,俸祿微薄,因此憂懼無措,遂自縊於縣衙後居所[2][3]。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劉夢煒,又綱,易一房,癸酉八月初二日生。光山人,丁卯十一,會三百二十,三甲一百二十九名。兵部政,授三河知縣,壬申調,本年卒。曾祖廷玉。祖東。父效朋。
- ^ 《崇禎朝野紀》:順天撫按報三河知縣劉夢煒自縊死。先是,有解餉銀過本縣者,被盜劫去五千餘兩,奉旨責令本縣宜賠補,夢煒初任清苦,憂懼無措,遂於私衙自縊。
- ^ 《明史》:凌義渠,字駿甫,烏程人。天啟五年進士。除行人。崇禎三年授禮科給事中,知無不言。三河知縣劉夢煒失餉銀三千,責償急,自縊死,有司責其家。義渠言:「以金錢殞命吏,恐天下議朝廷重金,意不在盜也。」帝特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