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 1.1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誌》:南有臺,字南山,以舉人授句容諭,講學課士俱有程法,崇經術砥礪廉隅。崇禎甲戌聯捷南宮,授諸暨令,時當明季,撫字保惠,體䘏多方;擢紹興府司李,斷獄明決,民無覆盆。調東昌府,未幾陞南戶部員外度支,部課潔己奉公,尋陞郎中致仕,卒於家。子州士庠生、宏士縣丞。
- ^ 光緒《蘄水縣志·卷七·選舉志》:(萬曆)四十年壬子(舉人) 南有臺 治《易》,十名,進士
- 光緒《蘄水縣志》·卷七·選舉志
- 光緒《蘄水縣志》·卷十·人物誌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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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鍾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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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句容縣教諭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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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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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路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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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諸暨縣知縣 1640年-16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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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陳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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