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中,反覆記號用來表示樂曲的某一部分或全部重複演唱演奏。

旋律型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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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曲中某一旋律型重複時,用斜線(/)表示,斜線的數目與符尾數相同。

小節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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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或多次重複一小節時,可用記號˙//.或˙/.來表示。該記號寫在兩小節中間的小節線上,表示前面兩小節的旋律再重複一次。

段落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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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小節到整首樂曲的重複,可用𝄆 𝄇來標記。表示記號內的部分要重複演奏或演唱。

重複時不同的部分,可以用括號括出,並記以阿拉伯數字,表示第幾次反覆時用。

歌曲中,某段歌詞本身反覆時,用羅馬數字標記,以示與其他反覆之不同。

樂曲從頭反覆時,前反覆記號可以不用。

這種反覆記號可以交替使用,但不得套用。

D.C.與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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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反覆中套用小反覆時,可用不同的反覆記號來標記。如 D.C.表示從頭反覆。D.S.表示從記號反覆。

D.S.是義大利語Dal segno的縮寫,直譯成中文是「從記號」。DC.是義大利語Da capo的縮寫,直譯成中文是「從頭」。

用D.S.反覆記號時,在D.S.的前面開始反覆處一定要記上記號「𝄋」。 用 D.C.反覆記號時,一定要標出在什麼地方結束。如: Fine. 曲終等。

大反覆後面有不同的結尾時,在第一處結尾開始的地方標註𝄌,在第二處結尾的地方也標記𝄌。大反覆時,兩個「𝄌」之間的部分要略去不用。

在樂曲中,反覆的情況異常複雜,當省略記號無法記寫時,也可以用文字加以說明。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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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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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重光. 基本樂理通用教材.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8: 26. ISBN 7-04-015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