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湞
仕途
編輯1983年畢業於江西中醫學院[2]。歷任江西省衛生廳醫教科技處幹部、江西省衛生廳藥政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6年9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藥品註冊、監管、審核等工作。2007年8月至2011年6月兼任國家藥典委員會秘書長。2013年4月,任重組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同年7月改任副局長。2015年8月,兼任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2018年3月退休[3][4]。
落馬
編輯早在2014年6月,吳湞被河南依生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譯實名舉報,稱其「瀆職、包庇下屬」。另外在2016年,《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杜濤欣實名舉報吳湞,稱吳湞分管疫苗期間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導致2007年山西疫苗案、2010年江蘇延申疫苗造假案、2013年B肝疫苗案、2016年山東疫苗案、河北福爾狂犬疫苗案等案件頻發[4]。
2018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匯報,會議決定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吳湞立案審查調查[5]。
2019年2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吳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決定給予吳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6]。
2019年5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吳湞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檢方指控吳湞受賄人民幣2171.11萬元。
2019年11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吳湞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7]。
參考文獻
編輯- ^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澎湃新聞. 2018-08-16 [2018-08-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9).
- ^ 问题疫苗习李震怒 揭秘落马副部官员非正常升迁. 多維新聞. 2018-09-13 [2018-09-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0).
- ^ 中国“疫苗沙皇”吴浈分管疫苗期间大案频发. 多維新聞. 2018-08-18 [2018-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5).
- ^ 4.0 4.1 4.2 “疫苗沙皇”被查 曾被记者实名举报. 新京報. 2018-08-17 [2018-08-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8).
-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華網. 2018-08-16 [2018-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6).
- ^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參見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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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食品藥品安全總監 2013年4月-2013年7月 |
繼任: 焦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