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令是由蘇俄領導人弗拉基米爾·列寧起草,第二次全俄羅斯蘇維埃代表大會於1917年11月8日十月革命成功後通過的一項法令。11月9日《消息報》發表。該法令提出俄羅斯立即退出第一次世界大戰,最終通過《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的形式得以執行。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於1918年1月提出的「十四點和平原則」在很大程度上是對該法令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