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德珉安徽人,明朝政治人物。

其由御史升為左僉都御史,後因病辭職求歸。朱元璋大怒,並施以黥刑,戍邊南丹。後因赦免歸鄉。其一直生活到宣德年間,當時因事被御史逮捕,其跪在堂下,自稱曾在御史台工作過,知曉法律。御史問其曾為何職,其回答道:「洪武年間的御史台長官嚴德珉就是在下。」御史聽後大驚,扶起嚴德珉。次日公布結果,只是承擔搬運袋子刑罰。當時有教授與其亦飲酒,看見其受黥刑、帶破舊帽子,問:「老人家犯過什麼法律?」嚴德珉陳述故事,並說:「當時國法甚嚴,當官者都不能保住腦袋,像這樣的破帽子也不容易戴上啊。」於是向北拱手,稱「聖恩,聖恩」等[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史》(卷138):「又吳人嚴德瑉,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帝怒,黥其面,謫戍南丹。遇赦放還。布衣徒步,自齒齊民。宣德中猶存。嘗以事為御史所逮,德瑉跪堂下,自言曾在台勾當公事,曉三尺法。御史問何官。答言:「洪武中台長,所謂嚴德瑉是也。」御史大驚,揖起之。次日往謁,則擔囊徙矣。有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人犯何法?」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稱「聖恩,聖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