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三辦公室

國務院第三辦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立的辦事機構。

歷史 編輯

1954年11月10日,國務院發出命令[1]設立國務院第三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重工業部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燃料工業部地質部建築工程部的工作。

1959年6月,國務院第九十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國務院第三辦公室,工作移交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

參考文獻 編輯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任命國務院副秘書長,各辦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員會副部長、副主任、委員,外交部部長助理等負責人的命令」,《山西政報》,1954年22期,第49-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