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
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是直隸於國民政府的國民革命軍訓練指導部門,1928年11月設立,1938年1月17日改組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訓部。
歷史
編輯1928年11月7日,國民政府發佈命令[1]:「軍事委員會著即裁撤,所有該管一切事宜限11月10日以前結束,分別移交行政院軍政部、行政院海軍部、國民政府參謀部、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辦理。」訓練總監部掌軍事教育[2][3]、校閱、督練等事。
1929年4月16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國民體育法》,規定「中華民國青年男女有受體育之義務」,又規定「實施體育之方法……由訓練總監部會同教育部擬議制定之」。
1933年2月14日,德國軍事顧問團總顧問佛采爾向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提交建議書,稱訓練總監部「若職員俱選自國內外演習新式用兵之官長,則業務必有起色」。但該部除充實工作人員,別無大的變化。
1938年1月17日,訓練總監部改組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訓部,首任部長白崇禧。
組織架構
編輯- 訓練總監
- 訓練副監
- 總務廳 廳長陳啟之(1930年12月20日-)
- 文書科
- 教務科
- 管理科
- 參事:劉秉粹、陳智候、李實茂、張壽桐、文素松、周維綱、項致莊、石鐸
- 步兵監:賀國光(1928年11月-1931年12月19日)、張華輔(1931年12月19日-1933年7月12日)、徐國鎮(1933年7月12日-)
- 騎兵監汪鎬基
- 炮兵監張修敬
- 工兵監吳和宣
- 輜重兵監李國良
- 軍學編譯處
- 陸軍印刷所
- 國民軍事教育處:處長為王繩祖(-1931年12月8日)、賀衷寒(1931年12月8日-1933年8月11日)、潘佑強、杜心如
- 政治訓練處:處長周佛海代理(-1932年1月13日)、張靜愚
- 陸軍軍官學校
- 各兵科專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