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論(英語:Field theory)是抽象代數的分支,研究體的性質。
體的概念最初被阿貝爾和伽羅瓦用於他們對方程式的可解性的工作上。
1871年,理察·戴德金將對於四則運算封閉的實數或複數集稱為「體」。
1881年,利奧波德·克羅內克定義了「有理體」(德語:Rationalitäts-Bereich),相當於今稱之數體。
1893年,安里西·韋伯給出抽象體的首個清晰定義。
伽羅瓦被視為首個將群論和體論連繫起來的數學家。伽羅瓦理論便以他命名。事實上,埃米爾·阿廷在1928至42年間才將群和體的關係大大發展並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