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院,是日本明治時代初年設置對國民濯輸尊皇愛國思想的機關,提出三條教憲(敬神愛國、明白天理人道、奉載皇上)作為國民強化運動的支柱。

明治5年(1872年)3月,廢除神祇省,改設教部省。4月發布三條教憲,設教導職14級之制,神官和和尚在各地宣講三條教憲,同時在各神社奉齋天御中主尊高皇產靈尊神皇產靈尊天照大神

在明治6年後,神道的神職和佛教僧侶互相傾軋,同時大教院也受外界非難,因此在明治8年(1875年)4月發出神佛分離令並關閉大教院,改設神道事務局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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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川原正道「大教院の制度と初期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