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時(1884年11月—1971年1月18日),男,江蘇睢寧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張曙時近照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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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就讀於睢寧高等學堂。1906年東渡日本留學,回國後在南京兩江師範學校法政學堂攻讀法律。參加同盟會,後加入中國國民黨。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參加南昌起義,被推選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委員,任黨務委員會主席。1932年,再次加入中國共產黨,促成方振武部同馮玉祥部聯合抗日,被聘為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第一軍和第二軍高級顧問。1938年11月,任中共川康特委統戰部副部長[1],1940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統戰部副部長[2]。1941年底,任陝甘寧邊區政府法制室主任。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華北人民政府人民監察院副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長,西南政法委員會副主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3]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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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星. 四川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要奠基人张曙时. 《前進論壇》. 2006年, (第8期) [2015-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8). 
  2. ^ 鄭光路. 成都抗日救亡的积极贡献. 人民網. [2015-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8). 
  3. ^ 张曙时. 華夏經緯網. [2015-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