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惟方(?—?),字崇仁,福建漳州府平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惟方
大明湖廣按察司副使兼參議
籍貫福建漳州府平和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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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九十二名,登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歷官湖廣德安府知府,三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副使兼參議、分守湖北道[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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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宜茂;祖父張秉華;父張榮平,曾任壽官。前母阮氏;母曹氏[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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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八十二》:萬曆三十一年三月,以湖廣德安府知府張惟方為本省副使兼參議、分守湖北道,直隸松江府知府許維新為河南副使兼理兵備,以御史塗宗浚為大理寺右寺丞,都給事中張問達為太常寺少卿,於若瀛為南京鴻臚寺卿,劉卿為山東右布政,荊州俊為湖廣按察使。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楊楷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二十三年任
繼任:
朱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