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惟方(?—?),字崇仁,號近初,福建漳州府平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惟方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兼参议
籍貫福建漳州府平和縣
出生嘉靖庚戌九月初八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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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九十二名,登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礼部觀政,本年告授直隶蘇州府學教授,十四年升國子監博士,十六年升监丞,十七年丁憂。二十一年復除监丞,本年升刑部主事,二十五年升员外郎,升郎中,二十六年升湖广德安府知府,三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副使兼参议、分守湖北道[3]。降用。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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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宜茂;祖父張秉華;父張榮平,曾任壽官。前母阮氏;母曹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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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八十二》:万历三十一年三月,以湖广德安府知府张惟方为本省副使兼参议、分守湖北道,直隶松江府知府许维新为河南副使兼理兵备,以御史涂宗浚为大理寺右寺丞,都给事中张问达为太常寺少卿,于若瀛为南京鸿胪寺卿,刘卿为山东右布政,荆州俊为湖广按察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杨楷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二十三年任
繼任:
朱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