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緒倫
生平
編輯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成辛未科進士 [1],除大名府推官,雖然職責是在治理監獄,但知道國家方急流寇,故所至一意懲辦賊寇。六年癸酉(1633年)憂,流寇逼近畿輔,有守衛順德的功勞,同年秋受命典試湖廣鄉試,經過柏鄉,賊寇大至,當時柏鄉縣令無人,城池不能保全,有人建議從小路逃跑,張緒倫說:都是國家土地,奈何放棄。召集士民拒守三日三夜,賊寇知難以撼動,遂解圍退去。代理府事,創置戍卒八百人,親自訓練,耗費達五千兩,都自己籌辦,沒有挪用一分公錢。攝理開州,提前殲滅兩個流寇的內應,以治理卓異上聞,崇禎十二年擢升湖廣道監察御史。不久奉命巡鹺兩淮。當時度支告匱,都在請求增加課稅,張公以其不利商業,一概奏請罷免。淮安每年災荒,張公捐出六千餘金,煮粥賑濟,以病乞歸,卒於家[2]。
引用
編輯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