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待聘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歷知樂清、上虞、分宜三縣,皆有遺愛。升刑部主事,轉工部郎中,管節慎庫,勾稽出入,洗手奉職。遷湖廣僉事,分守荊南,當奢酋驛騷,繕兵庇餉,山南晏然。升陜西按察副使,巡撫喬應甲希魏忠賢意,追故侍郎王之寀贓,期旦夕辦。待聘故緩其獄,與應甲抗不少屈,尋引疾歸。著有《雁山志勝》。
家族
編輯從祖徐栻,工部尚書。從弟徐待任,字廷葵,萬曆丙午舉人,知沔陽州。楚藩中涓殺人,捕置諸法。相國子奪民田,視其質劑,斷歸民。會待調分守荊南,未及調卒[1]。
參考文獻
編輯- ^ 《蘇州府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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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業泗 |
明朝樂清縣知縣 1601年—1604年 |
繼任: 黃維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