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最應
李最應(韓語:이최응/李最應,1815年—1882年)是朝鮮王朝時代的王族,興宣大院君李昰應的兄長。字良伯(양백),號山響(산향),獲封興寅君(韓語:흥인군/興寅君)。1842年以冬至兼謝恩正使,與副使李圭枋、書狀官趙鳳夏出使清朝。[1]
在大院君掌政時任景福宮營建都監提調[2]。此後曾出任扈衛大將、判義禁府事、判宗正卿等職位。但一直得不到重用,被形容為「廚下飢狗」。[3]因此,興寅君在權力鬥爭中倒向閔妃。
1873年大院君失勢,興寅君獲得明成皇后登用,1874年任左議政,[4] 他的宅邸遭人縱火,事後查出「火賊」為大院君的親信申哲均。次年升任領議政。他在朝鮮王朝500多年的歷史中是少數能掌握實權並擔任重職的王室宗親,(有明文規定宗親不得干涉政事,而且李氏宗親大多只會吃喝玩樂,真正有能力的確實也是少之又少),1880年設立統理機務衙門(통리기무아문)[5],成為首任總理大臣。1882年,他在壬午軍亂(임오군란)時在自宅被暴民所殺,終年67歲。七月四日,大院君政權贈李最應謚號孝憲,大院君倒台後,諡號改為忠翼。光武九年(1905年)改謚號文忠。
政績
編輯興寅君基本沒有政績可言,其出任左議政時,曾主張在稱呼方面對日本妥協,「彼書中數個字,不過是渠國臣子自尊之稱,於我乎何損之有哉?交鄰文字之不有謙恭,其曲在於彼,而其妄又在於彼矣。積年相持,阻我懷柔之意則還涉自侮,亦缺誠信」。[6]雲揚號事件發生時,作為領議政的興寅君束手無策,對所有建議只說「唯」(是的),人稱「唯唯政丞」。[7] 在閔妃指示下與日本簽訂《江華條約》,這是朝鮮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科舉由他主考閱卷時,他無法辨別文章的優劣,只能靠抽籤來分出等第。[8]
1880年,修信使金宏集從日本帶來清朝駐日參贊黃遵憲所撰的《朝鮮策略》,主張朝鮮接受西方先進科技,實行改革;對外「親華,結日,聯米,抵俄」。李最應深表贊同,但是遭到廣大儒生的強烈反對,300多名慶尚道儒生上「萬人疏」,堅決反對,1881年在漢城伏闕上疏。各地儒生高舉「衛正斥邪」旗幟,群起上疏,史稱辛巳斥邪運動。李最應下令逮捕無數儒生並親自嚴刑拷打。最後處決了洪在鶴等「疏首」,又將十多人人流放邊地或荒島。這一事件激起了眾怒。
家族關係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參考來源
編輯- ^ 《憲宗實錄》 八年 十月十九日
- ^ 《高宗實錄》卷2,二年四月初三日條
- ^ 尹孝定《風雲韓末秘史》,第40頁。
- ^ 《高宗實錄》卷11,十一年二月二日條。
- ^ 《高宗實錄》高宗18年2月5日條。
- ^ 《日省錄》高宗篇十二,乙亥年十一月十五日《左議政李最應啟言》。
- ^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第29頁.
- ^ 黃玹.《梅泉野錄》:韓國國史編纂委會,1955年:第36頁.
- ^ 莊祖懿皇帝子孫錄. 장서각기록유산DB. [2022-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6).
- ^ 무안대군파 권11(撫安大君派 卷之十一). 장서각기록유산DB. [2022-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