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善里,原名寶善里,是一處業已拆除的石庫門里分,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勝利街、合作路、蘭陵路合圍之處的原漢口俄租界。里分曾為革命團體共進會所在,辛亥革命前夕,孫武在里分中試做炸彈導致爆炸(即寶善里爆炸案)使得起義提前發生。共進會舊址曾隨里分拆除,後復建,現為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里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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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分位於中山大道中段東南側,處於蘭陵路、勝利街、合作路合圍之處,西北側依靠中南劇場與武漢市第二十中學[註 1]。主巷道位於里巷中部,呈東北西南走向。里巷全體屋舍儼然,在臨街一側設有騎樓[2]

寶善里是漢口地區修建最早的一批里分式建築[3]。在清末,江浙地產商張忠樵、卓劍輝、梁榮昆等人合資建成里分,起初定名為寶善里,里分工程由漢合順營造廠建設[2][4]。1923年,取《大學》中「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一句,里巷改名楚善里。1967—1972年間,里分曾改稱延安三里,此後恢復原名。[2]

1990年代,房地產開發公司對楚善里進行整體拆遷改造,新建工程停工一段時日後復工,終在2006年修成住宅區「蘭陵大公館」[5]

湖北共進會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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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進會舊址
 
復建的共進會舊址
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一元街道楚善里28號
分類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
時代1901—1911年
認定時間1992年12月16日
保護歷史
1959年6月10日,第一批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名稱:辛亥革命共進會遺址

寶善里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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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里分14號(拆除前28號)門牌建築為清末革命黨共進會自1911年春後在漢口的秘密據點,用作該會謀划起義的政治籌備處。同時籌備處總理劉公居住於里分2號(拆除前19號)便於指揮。10月9日下午,孫武在此處製造起義所需的炸彈時不慎發生爆炸,俄租界巡捕隨即趕來,當日在里分中逮捕多人並引渡至湖北官府。此後當局便開啟全城搜捕,一時間武漢三鎮人心惶惶,革命黨被迫提前發動武昌起義。[6][7]

舊址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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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木結構,二層樓房,東向、硬山頂,紅瓦。面闊4.5米,進深12.8米[8]

舊址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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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案發生後舊址建築嚴重損毀,後得以重建,1981年又經整修[6]。但共進會舊址隨楚善里進行整體拆遷改造也遭拆除,而此時共進會舊址已經成為文物保護單位。在一片質疑聲中,2001年,遂在原址附近依照原樣重建。[7][9][8]

舊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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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6月10日,舊址以「辛亥革命共進會遺址」的名義被武漢市人民委員會列為第一批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10]。1992年12月16日,舊址以「湖北共進會舊址」的名義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為第三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11]

舊址作為文物的保護範圍:湖北共進會舊址及周圍一定範圍。以舊址外牆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12]

舊址作為文物的建設控制地帶:以保護範圍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12]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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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1. ^ 武漢里巷故事(2015年),第77-78頁
  2. ^ 2.0 2.1 2.2 武漢地名志(1990年),第345頁
  3. ^ 漢口裡分(2017年),第5頁
  4. ^ 江城印記 寧波幫與武漢近代建築(2021年),第207頁
  5. ^ 武漢里巷故事(2015年),第75-76頁
  6. ^ 6.0 6.1 武漢市志 文物志(1990年),第106頁
  7. ^ 7.0 7.1 武漢里巷故事(2015年),第79-80頁
  8. ^ 8.0 8.1 武漢歷史文化風貌概覽(2017年),第112頁
  9. ^ 漢口裡分(2017年),第174頁
  10. ^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委員會,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转发武汉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希望做出标志,认真保护的通知((59)会文教字第521号), 1959年6月10日 
  11. ^ 湖北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鄂政发〔1992〕166号). 維基文庫. 1992年12月16日. 
  12. ^ 12.0 12.1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68号). 維基文庫. 2017年8月30日. 
備註
  1. ^ 即民國時的聖羅以女子學校[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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