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文化遺產日

歐洲文化遺產日,是歐洲理事會歐盟執委會的一項聯合行動,涉及50個在歐洲文化條約下簽字的成員國,箴言是歐洲:共同的遺產。該年度計劃給大眾參觀者提供了可以參觀一些平時並不對公眾開放的建築、國家古蹟的機會,旨在增加國家古蹟在建築和環境方面的可接近性和保護性。這項行為通常也被稱為開放日

2007年參與歐洲文化遺產日的國家

這項舉措最初是法國文化部在1984年發起,1985年在格拉納達的第二屆歐洲部長會議上討論建築遺產相關議題時,法國文化部長提出這項措施應該在歐洲理事會的框架下實現國際化。荷蘭隨即在1987年首先實行國際古蹟開放日,作為首批回應的國家,之後1989年瑞典和愛爾蘭、1990年比利時和蘇格蘭都做出相類似的回應。1991年,在歐洲理事會的倡議下,這項舉措被歐盟所支持並最終成為歐洲文化遺產日。截至2010年,共有50個國家簽署歐洲文化條約,加入歐洲文化遺產日計劃。

歐洲各國負責機構 編輯

 
2014年9月14日,遊客排隊等待參觀荷蘭鹿特丹的范內勒工廠,該國家古蹟只在歐洲文化遺產日期間開放

這項舉措在歐洲之外也頗受歡迎,包括加拿大1974年開始的文化遺產日英語Heritage Day (Alberta)、美國和澳大利亞。[4] 以及其他國家與地區,例如南美國家阿根廷烏拉圭有相類似的Día del Patrimonio活動,時間也在九月的最後一個周末舉行, 智利則選擇在五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參考來源 編輯

  1. ^ State Inspection for Heritage Protection. [2016-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2). 
  2. ^ Stichting Open Monumentendag. [2020-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6). 
  3. ^ European Heritage Days in Poland. [2016-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4). 
  4. ^ Australian Heritage Week.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2016-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