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23°00′54″N 121°16′35″E / 23.01500°N 121.27639°E / 23.01500; 121.27639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Taipei Juvenile Detention House, AOC, MOJ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矯正機關
所屬部門法務部矯正署
授權法源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
主要官員
所長陳孟傑[1]
任命者法務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3科3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71年(民國六十年)7月1日
前身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聯絡資訊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電話02-2261-1181
網站www.tpj.moj.gov.tw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簡稱臺北少年觀護所,是中華民國法務部的矯正機關,位於新北市土城區。設置之目的在於協助調查依法收容少年之品行、經歷、身心狀況、教育程度、家庭情形、社會環境及其他必要之事項,供少年法庭審前調查之參考,並矯正少年之身心,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正常生活[2]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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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少年觀護所成立於1971年(民國六十年)7月1日,原址於臺北市愛國東路臺北看守所舊址旁,1976年4月30日遷建至土城鄉現址,原隸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2011年(民國一百年)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改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並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2]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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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長
    • 副所長
行政單位
  • 輔導科
    • 少年之諮商輔導。
    • 少年習藝之教學習藝。
    • 少年之文康活動。
    • 少年之個案調查。
    • 少年之心理測驗。
    • 少年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
    • 少年處遇之建議。
    • 少年社會環境調查之協助。
    • 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 訓導科(兼辦醫療業務)
    • 少年生活之指導。
    • 少年之戒護安全。
    • 少年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 少年紀律之執行。
    • 少年之飲食、衣類、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
    • 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
    • 其他有關訓導事項。
    • 女性收容少年之直接管理戒護工作由女性擔任。
  • 總務科
    • 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 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 少年入所及出所登記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
    • 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
    • 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 公產及公務之管理。
    • 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 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 醫務室
    • 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
    • 少年之健康檢查及疾病醫療。
    • 傳染病之預防。
    • 病舍之管理。
    • 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
    • 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 藥物濫用之防治。
    • 少年疾病、死亡之陳報及通知事項。
    • 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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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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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首長介紹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109-07-16
  2. ^ 2.0 2.1 歷史沿革.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2014-05-21 [2014-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20) (中文(臺灣)). 
  3. ^ 組織架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107-04-0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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