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艦艇命名條例

海軍艦艇命名條例》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對戰鬥艦艇進行命名的依據規範。[1][2][3]

歷史 編輯

1978年11月18日,經中央軍委批准,海軍頒發《海軍艦艇命名條例》,規定海軍艦艇的命名標準。1986年7月8日,海軍對該條例又作了補充和修改。2022年左右,為適應新時代海軍艦艇發展需求,進一步做了修改。

內容 編輯

1986年版規則 編輯

命名原則 編輯

根據《條例》,艦艇命名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區別於國際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艦艇命名
(二)區別於國內民用商用的船名
(三)條理性強,便於記憶
(四)字音清晰,不易相互混淆
(五)名稱響亮,富有含義
(六)能夠體現國家的尊嚴
(七)能夠體現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和文化
(八)能夠經得起歷史的考驗,使用長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能夠滿足裝備發展的需要

命名權限 編輯

一級艦(航空母艦戰艦巡洋艦核潛艇)由總參謀部命名,其中巡洋艦以上由國務院特別命名;

二級艦(驅逐艦護衛艦潛艇大型登陸艦)與二級以下的艦艇由海軍命名。

舷號規則 編輯

  • 1字頭為驅逐艦(其中105-130屬北海艦隊,131-159屬東海艦隊,160-199屬南海艦隊
  • 2字頭、3字頭為常規潛艇
  • 4字頭為核潛艇
  • 5字頭為護衛艦
  • 6字頭為反潛護衛艇(獵潛艇)或護衛艦
  • 7字頭為飛彈護衛艇
  • 8字頭為補給艦、掃雷艦
  • 9字頭為登陸艦
  • 33字頭為氣墊登陸艇
  • 500噸以下的小艇以X字頭開始,X1字頭為飛彈艇,X2字頭為魚雷艇,X3字頭為護衛艇,X5字頭為登陸艇。
  • 訓練艦編號為兩位數

命名限制 編輯

歷史上,為了避免艦艇出現重名的現象,海軍艦艇名的授予必須嚴格按區域劃分[4]

  • 北海艦隊艦艇,用華北東北西北省、市、自治區的地名: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陝西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河南省;
  • 東海艦隊艦艇,用華東省、市,和新疆的地名: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南海艦隊艦艇,用華南西南省、市、自治區的地名: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近年來,這一限制已鬆動,例外情形眾多,如:

  • 南海艦隊的169「武漢」號、533「台州」號、569「運城」號護衛艦、945「華山」號登陸艦等的艦名,都不是華南、西南地區的地名,170「蘭州」號驅逐艦則為西北地名。
  • 東海艦隊的559「佛山」號、566「懷化」號護衛艦則採用華南地區的地名,150號「長春」號驅逐艦則為東北地名。

命名規則 編輯

  • 航空母艦、戰艦、巡洋艦:以行政省(區)或直轄市命名。如:「遼寧」號航空母艦
  • 驅逐艦:以「大、中城市」命名。如:「瀋陽」號驅逐艦
  • 護衛艦:以「中、小城市」命名。如:「東莞」號護衛艦
  • 綜合補給艦:以「湖泊」命名。如:「千島湖」號補給艦
  • 彈道飛彈核潛艇:以「長征」加序號命名。如「長征」6號
  • 攻擊型核潛艇:以「長征」加序號命名。如:「長征」4號
  • 常規飛彈潛艇:以「遠征」加序號命名。如:「遠征」23號
  • 常規魚雷潛艇:以「長城」加序號命名。如:「長城」18號
  • 掃雷艦:以「州」或「縣」命名。如「鶴山」號、「霍邱」號掃雷艦
  • 獵潛艇、護衛艇:以「縣」命名。如「南海」號、「番禺」號護衛艇
  • 船塢登陸艦、坦克登陸艦:以「山」命名。如:「井岡山」號登陸艦
  • 步兵登陸艦:以「河」命名。如:「黃河」號登陸艦
  • 電子偵察船:以「星」命名。如:「天狼星」號電子偵查船
  • 訓練艦、武器試驗艦:以人名命名。如:「鄭和」號遠洋綜合訓練艦
  • 輔助艦船以所在海區和性質的名稱(如:「南運」、「東拖」、「北油」、「東標」等),再加序號命名

2022年版規則[5] 編輯

命名要求 編輯

根據《條例》,艦艇命名必須遵循以下要求[5]

(一)海軍每艘艦艇都具有唯一的艦(艇、船)名、舷號。
(二)新建和新入列的艦艇,由批准授名機關正式授予艦名和舷號,按照規定舉行命名入列典禮。
(三)艦名根據艦艇類別採用相應的規則選定。
(四)艦艇命名享受「終身制」,艦艇退役後,其艦名、舷號優先用於後續艦艇。

命名規則 編輯

水面戰鬥艦艇
  • 航空母艦、兩棲攻擊艦以省級行政區劃名命名。例如:海軍遼寧艦、海軍海南艦。
  • 驅逐艦以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較大的市以及黨史軍史有重要意義的地級行政區劃名命名。例如:海軍南昌艦、海軍拉薩艦、海軍廈門艦。
  • 護衛艦以地級行政區劃以及黨史軍史有重要意義的縣級行政區劃名命名。例如:海軍舟山艦、海軍百色艦。
  • 獵潛艇、飛彈護衛艇、飛彈艇、獵(掃)雷艇、掃(布)雷艦以縣級行政區劃名命名。例如:海軍綏中艇、海軍瀏陽艦。
  • 登陸艦、兩棲船塢運輸艦等以山的名稱命名。例如:海軍崑崙山艦、海軍太行山艦。
  • 護衛艇、登陸艇的艇名與舷號合一。其舷號按照東、南、北三個方向劃分。
輔助艦船
  • 二級艦艇(含)以上電子偵察船以天文星(星座)名稱命名。例如:海軍天王星艦。
  • 二級艦艇(含)以上水聲監聽船以河流名稱命名。
  • 二級艦艇(含)以上遠洋打撈救生船、援潛救生船、修理船、半潛船、綜合補給艦等以湖泊名稱命名。例如:海軍微山湖艦、海軍鏡泊湖艦
  • 二級艦艇(含)以上海洋測量船、綜合試驗艦和深潛母船以我國已故科學家名命名:海軍竺可楨艦、海軍李四光艦。
  • 二級艦艇(含)以上訓練艦以我國著名航海家、民族英雄名以及象徵寓意的名詞或短語等命名。例如:海軍鄭和艦、海軍戚繼光艦。
  • 二級艦艇(含)以上醫院船以象徵寓意的名詞或短語等命名。例如:海軍「和平方舟」號醫院船。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我国海军舰艇命名规则. [永久失效連結]
  2. ^ 中国战舰:漂洋过海的“城市名片”. [2012-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中国海军舰艇命名规则,你知道吗?. 新華網. [2018-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6). 
  4. ^ 盘点:中国海军以人名命名的舰艇. 中國軍網. 2014-10-14 [2019-09-11] (中文(簡體)). [失效連結]
  5. ^ 5.0 5.1 韓明宇, 張恆. 福建舰来了!聊聊舰艇命名那些事儿. 人民海軍. [2022-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4). 

參考文獻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