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樂
燕樂又稱為宴樂或讌樂,是指在東亞宮廷宴會所用的音樂,與禮儀用音樂雅樂相對。燕樂包括聲樂、器樂、舞蹈、百戲等。[1]
隋朝統一以後,邊疆各民族和中原的音調融匯,宮廷燕樂中均以法曲為主,後制定了《七部樂》:一、《清商伎》;二、《國伎》;三、《龜茲伎》;四、《安國伎》;五、《天竺伎》;六、《高麗伎》;七、《文康伎》。隋大業中(公元605-618年間),增《疏勒伎》和《康國伎》,同時將《文康伎》改為《禮畢》,改《國伎》為《西涼伎》,遂成《九部樂》。[1] 唐初宮廷樂舞繼承隋制,《九部樂》基本保持原貌。公元618年時,已將歌頌唐朝興盛的《燕樂》列為首部,去《天竺》,增加《扶南》,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宴群臣,加奏《高昌伎》,始成《十部樂》。[1] 除其中兩部樂舞,即《燕樂》、《清商》屬中原漢族風格,其餘八部均以地名、國名為樂部名稱,是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間樂舞。舞者服飾均為美化的民族服裝。經過宮廷的整理,有一定的演出制度與規範,所有樂曲及樂工人數、服飾,所用樂器及採用何種歌曲、舞曲、解曲等, 均有所規定。[2]
到了唐玄宗(公元712-756年)的時候,又根據表演方式,分為《立部伎》和《坐部伎》。《立部伎》是在室外表演的,《坐部伎》是在室內表演的。其曲目大都是公元六至八世紀時大曲的新作。屬於《立部伎》的有 《安樂》、 《太平樂》、 《破陣樂》、《慶善樂》、《大定樂》、《上元樂》、《聖壽樂》、《光聖樂》等八曲;屬於《坐部伎》的有 《樂》(含《景雲樂》、《慶善樂》、《破陣樂》、《承天樂》)、 《長壽樂》、 《天授樂》、 《鳥歌萬歲樂》、《龍池樂》、《小破陣樂》等六曲。所用的伴奏樂器多是龜茲和西涼等少數民族的樂器。[1]
除法曲、教防授曲以外,還有一些與宗教文學,如《步虛曲》、《望仙門》、《瑤池宴》、《鳳凰台上憶吹簫》、《華胥引》、《金人捧露盤》、《鵲橋仙》等。唐高宗以後,燕樂之名益廣,盛唐時設有專門的樂舞機構,如太常寺、梨園、教坊等,謝阿蠻、李可及都是專業的樂工。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書籍
編輯-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 人民音樂出版社. 1982年2月. ISBN 978-7-1030-0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