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賢(1874年—1944年)字少甫直隸密雲(今北京市密雲縣)人,清朝中華民國軍事將領。[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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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賢畢業於天津北洋武備學堂。清朝末年曾任混成協協統。辛亥革命時,王汝賢任湖廣巡防統領、武衛右軍統領。[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10月獲授陸軍中將銜。1913年8月,任陸軍第八師師長。民國四年(1915年)9月,王汝賢出任保定陸軍軍官學校校長,任至1916年6月。[1]

1917年8月11日,王汝賢再度被任命為陸軍第八師師長,接替李長泰[2]9月18日,零陵鎮守使劉建藩和湘軍第一師第二旅旅長林修梅在湘南宣告獨立,北京命王汝賢率第八師往湖南討伐劉、林二人。11月14日,王汝賢和副司令范國璋二人突然通電全國,要求停戰[3]。雖然段祺瑞因此被迫辭去國務總理,但王、范二人卻沒有受到處分[4]

1918年2月5日,代總統馮國璋下令褫奪王汝賢軍官勛位、勳章,交由兩湖宣撫使、直隸督軍曹錕「嚴行察看,留營效力」[5]。1919年9月王汝賢被免去陸軍第八師師長職務,由王汝勤繼任。[6]

1944年,王汝賢逝世。[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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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鄭志廷, 張秋山,保定陸軍學堂暨軍官學校史略,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2. ^ 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滙編 第三輯 軍事(一)(上),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第270頁
  3. ^ 內閣總理辭職詳誌. 時事新報 (上海). 1917-11-20. 此次派赴湖南前敵軍隊,一爲王汝賢所部之第八師,一爲范國璋之第二十師。王、范本總理舊部……而十四日王、范突然通電全國,聲明停戰 
  4.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11-19, (662號) [2024-01-2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4-01-23). 查王汝賢等身任司令重寄,統馭無方……並擅發通電,妄言議和,本屬咎有應得,姑念悔悟尚早……不無可原……暫免置議 
  5.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8-02-06, (734號). 王汝賢前以總司令代行湘督職務……保守長沙,立功自贖,乃竟相繼挫敗,省垣不守……總司令王汝賢身任重寄,調度乖方,以致岳城失陷,均屬咎有應得……著褫奪軍官勳位勳章,交曹錕嚴行察看,留營效力贖罪 
  6. ^ 湖北省志:軍事,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