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五部
清朝遷都北京後在其舊首都盛京設立的政治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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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五部,清朝的政治機構。清軍入關以後,自盛京遷都到北京。盛京仍保留陪都的地位,置官鎮守,又設戶曹、禮曹、刑曹、工曹隸屬之。順治十五年(1658年)設盛京禮部,次年(1659年)設戶部、工部,康熙三年(1664年)設刑部,三十年(1691年)設兵部[1],而由於北京仍負責盛京官員任免,故盛京並未設置吏部,其他盛京行政均由盛京五部直接管轄。
盛京五部最高職務僅為侍郎,並未如明朝南京六部設立尚書。自侍郎以下,各部所有官職皆由旗人擔任,品秩與京師相同。雍正年間曾有官員提出整併盛京五部[2],但五部到光緒年間才正式廢除。
各部職權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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