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飛行執照
私人飛行執照(英語:Private Pilot Licence,簡稱PPL,美國稱之爲Private Pilot Certificate)是一種執照,持有人可以以機長身份、不受僱用的形式駕駛私人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
發行機構
編輯由該國家/地區的民航當局負責發行,例如美國的私人飛行執照由聯邦航空總署發行執照,歐洲則由聯合航空局或歐洲航空安全局負責。
資格
編輯私人飛行執照持有者必須通過丙類航空人員體格(部份國家為乙類)。美國對於開始進行飛行訓練的沒有特殊規定,年滿14歲後便可申請滑翔機和氣球訓練及單飛的學生飛行執照,而定翼機則需年滿16歲。而私人飛行執照的申請年齡比學生飛行駕照要高,需年滿16歲後才能申請滑翔機和氣球,而定翼機則需17歲[1]。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取得私人飛行執照的學生必須順利完成至少40小時(歐洲和加拿大為45小時)的飛行培訓,通過7科筆試,完成越野飛行,單人飛行至少10小時等。在美國Part 141學校下,只需35小時的飛行便可;而Part 61則需要40小時。當累積足夠時數後,便可進行口試及飛行檢定(Checkride)。然而,美國學生平均花75小時才能考取執照[2]。
執照種類
編輯限制及子執照
編輯縱使取得私人飛行執照,仍有相當多的限制,包括只能在良好天氣、日間的情況下進行目視飛行,只能操作單引擎飛機。然而可以透過考取更多執照解除這些限制,夜間飛行執照(Night Rating)能在晚上進行飛行,而儀器飛行執照(Instrument Rating)則能在能見度較低、天氣不佳情況下飛行,多發引擎執照(Multi Engine Rating)則能操作兩個引擎以上的飛機。這些執照都需要通過飛行檢定[5]。
附加認可
編輯某些機型需要特別受訓的機師才能操作,這些認可只需要認證的飛行教練給於學生指導便可,不需要通過飛行檢定。美國聯邦航空條例Sec 61.31中對這些認可分為[6]: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aviation medical examiner.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13).
- ^ 世界民航雜誌 . 2013-08-17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4).
- ^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61.1. FAA. 2013-08-17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 ^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61.107. FAA. 2013-08-17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0).
- ^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61.117. FAA. 2013-08-17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 ^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61.107. FAA. 2013-08-17 [2013-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