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學 (臺灣學制)

中華民國現有學制,是中華民國技職教育體系的最高層級教學機構

科技大學,簡稱科大,是臺灣高等技職教育的學制之一,主要學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考試後錄取的四年制技術學院(簡稱四技),另一體系則是自國中畢業可就讀的五年制專科學校(簡稱五專),另外還有二年制技術學院(簡稱二技)供專科生就讀、及附設二年制專科學校(簡稱二專)供高職生就讀,但目前僅有少部分學校設置。科大亦可設置研究所,培育碩士博士等研究人才。校名英語譯名多使用「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或「University of Technology」,部分學校則直接使用大學的英文名稱「University」。

課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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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技術及職業教育(以下簡稱技職教育)人才培育制度,培養國人正確職業觀念,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特色,培育各行業人才。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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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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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學士學位班、碩士學位班及博士學位班。

  • 學士學位班
    • 學士後:招收大學科技大學)畢業生,不接受同等學歷(力)畢業考生入學,限制必須具學士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考生報考。修業為期一至二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可取得第二學位專業學士後學位學程學士學位證書。
    • 四技:招收高職高中綜合高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歷(力)考生入學,修業為期四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可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 二技:招收專科學校五專二專)畢業生或具同等學歷(力)考生入學,修業為期二年,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可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 碩士學位班:招收大學校院及技術學院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考生入學,修業期限一至四年。應修學分數(不含碩士論文學分)24學分以上。修畢應修課程,並提出論文通過考核,授予碩士學位。
  • 博士學位班:招收具有碩士學位者,修業期限二至七年。應修學分數18學分(不含論文學分)以上。修畢應修課程,並通過資格審查及論文考核,授予博士學位。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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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學年學分制。原則上以授課滿18小時為一學分。科技大學四年制學生需修滿128學分,五年制專科生需修滿220學分,二年制 二專學生需修滿80學分,二技學生需修滿72學分。研究所碩士班學生需修滿24學分及完成碩士論文,博士班學生需修滿18學分及完成博士論文。

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特色,《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技專校院應強化職能導向課程,並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共同建立課程銜接機制,以利學生職能培養。[2]


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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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學採多元入學方案,考生可經由報考當年度的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二技統一入學測驗,並以推薦甄試技優甄保聯合登記分發等方式,或直接報名參加部分學校舉辦的獨立招生以取得入學資格。

高中畢業生、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或綜合高中學術導向畢業生,可透過報考當年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並以此成績報名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可取得指定校系的入學資格。

學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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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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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2019-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 
  2. ^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8條. [2019-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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