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江陳會談
第七次江陳會談,大陸作「第七次陳江會談」、臺灣作「第七次江陳會談」,於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在天津市舉行,是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之間進行的第七次兩岸協商談判,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公布了關於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和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兩項共同意見。
會談流程
編輯10月19日中午,海基會代表團抵達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並受到歡迎。陳雲林與江丙坤一同參訪天津天后宮、古文化街等天津旅遊景點,並在天后宮鳴鐘祈福。而兩會副會長、副董事長級舉行了預備性磋商,確認此次會談議程與內容。20日上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舉行會談。21日,海基會代表團一行啟程返台。[1]
簽署核電安全協議
編輯第七次江陳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協議內容主要包括「提升兩岸核能電廠運轉安全」,「促進核能電廠安全資訊透明」以及「建立事故緊急通報機制」。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示,希望通過簽署協議,達到建立雙方核電安全的通報機制、促進雙方核電安全機構的合作、加強雙方在核電安全監管方面的經驗交流的目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岸都有核電廠,兩岸距離接近,有必要建立核電安全合作機制,讓人民更為安心。大陸東南和華南地區有一些核電站,有些台灣人擔心其安全性,所以關注這個協議。[2]
投資保障協議延期
編輯會談前,頗受外界期待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因涉及技術性問題,來不及在第七次會談前完成談判,故延期簽署。
海基會會長江丙坤對此解釋說,投保協議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而且雙方內部法規、程序及體制存在差異,需要各自進行內部調整,所以兩會同意持續商談,在下次會談時簽署協議。雙方主管機關都各有堅持,過去協商的觀光和直航符合共同利益,基本沒有爭執。「但是進入到投保協議,還有將來的關稅減讓,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就有相爭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爭取更多對台灣有利的事情,所以會花一點時間。」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也表示,這次不簽投保協議是因為「來不及簽,也不涉及任何政治因素。」江丙坤指出,現在的兩岸關係是60年來最好的。他說:「馬總統所主張的,用協商取代對抗,合作創造雙贏,可以說開創了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新局。可以說現在的兩岸關係是60年來最和平最有希望的時刻。」[2]
民眾反應
編輯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3]民調結果顯示,超七成台灣民眾滿意「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協商成果,肯定兩岸核電安全資訊與經驗的交流合作及緊急事故通報機制,有助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環境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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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第七次陈江会上午举行. 網易. [2011-11-17].[永久失效連結]
- ^ 2.0 2.1 江陈会: 两岸将签核安全协议. 美國之音. 2011年10月18日 [2011年11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10月20日).
- ^ 陆委会:民意高度肯定第七次「江陈会谈」协商成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11-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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